“新國五條”細則明確規定二手房交易中的個人所得稅將會按照個人所得的20%征收。并規定,要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并總結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城市經驗,加快推進擴大試點工作。
新的房產稅如何征收,主要內容如下:
(一)房產稅的征稅對象:
房產稅的征收對象為房產。所謂房產是指以房屋形態表現的財產,包括其附屬的設備,但不包括獨立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有墻或兩邊有柱)、能遮擋風雨,可供人在其中生產、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存物資的場所。
由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二)房產稅的征收范圍:
房產稅征收的范圍包括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這里的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市,其征稅范圍包括市區、郊區和市轄的縣縣城,不包括農村。縣城,是指未設立建制鎮的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圍為縣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鎮。建制鎮是指鎮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轄的行政村。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標準,但尚未設立鎮建制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開征房產稅的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座落于上述地區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產稅。
3、房產稅的納稅人為房產的產權所有人。如果產權屬國有,其經營管理的單位為納稅人;產權出典的,承典人為納稅人;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當地或產權未確定以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為納稅人。
(三)房產稅的計算方法: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分為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具體幅度各地規定不同。年稅率為1.2%。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年稅率為12%。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一、從價計征的房產稅,是以房產余值為計稅依據。房產稅依據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稅。
二、房產稅采用比例稅率,依照房產余值從價計征的,稅率為1.2%。從租計征房產稅。
1、從租計征的房產稅,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2、房產稅采用比例稅率,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
3、對個人按照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二手房產稅的計算方法、出租房產稅計算方法、住房房產稅計算方法例子:
小趙有一幢私人房產原本價值為750000元,已知房產稅稅率為1.2%,當地規定的房產稅扣除比例為30%,該房產年度應繳納的房產稅稅額為元?
解 析:從價計征的房產稅以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最終應納房產稅=750000×(1-30%)×1.2%=6300元
居民房產稅、農村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計算例子:
小肖自有一處平房,共16間,其中用于個人開餐館的7間,房屋原值為20萬。2008年1月1日,王某將4間出典給李某,取得出典價款收入12萬元,將剩余的5間出租給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萬元。已知該地區規定按照房產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計稅,則王某2008年應納房產稅額為元?
解 析:
1、開餐館的房產應納房產稅=20×(1-20%)×1.2%=0.192(萬元);
2、房屋產權出典的,承典人為納稅人,王某作為出典人無需繳納房產稅;
3、出租房屋應納房產稅=1×12×12%=1.44(萬元);
4、三項合計,應納房產稅=0.192+1.44=1.632(萬元);
下面是房產稅如何征收的幾個要點。
一 :房地產如何征收之房產稅的依據
房產稅的征稅依據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從價計征,一種是從租計征。下面我們就來詳細了解一下這兩種不同方式的征稅情況:
1、從價計征——按照房產余值征稅,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在這里,所扣除的比例具地域性特征,是有房產所在地的政府根據當地情況進行不同程度的比例扣除。
補充:房產原值,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2、從租計征——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房產出租的,則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注: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征收的依據;投資聯營的房產,則需區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房產稅征收依據;收取固定收入,則以出租房租金收入為房產稅征收依據。
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房產稅征收依據,以房產余值計算征收,在租賃期內房產稅征收依據則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二:房地產如何征收之房產稅的征收方式
在現階段,我國房產稅征收主要實行因地制宜的房產稅征收方式: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實行差別化的比例稅率。
三:房產稅如何征收之房產稅的征收時間
1、個人住房的房產稅繳納: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的,則從生產經營之月開始繳納房產稅;自建房屋的,則從建成次月起;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的次月起;購置商品房的,則從屋交付使用次月起;購置存量房的,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開始繳納房產稅。
2、出租房的房產稅繳納: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的第二月開始;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則從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繳納房產稅。
四:房產稅如何征收之房產稅的稅率
1、按房產余值征收的,年稅率為1.2%
2、按房產出租租金征收的,稅率為12%,對于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則可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五:房產稅如何征收之房產稅的征收計算
1、從價計征的房產稅: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征的房產稅:
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3、個人出租住房的房產稅: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六:房產稅如何征收之房產稅的征收期限
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七:房產稅如何征收之房產稅的征收地點
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若房產不再統一地方的,則需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在當地房產稅務機關繳納。
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1)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別對待。對于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的計稅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以房產投資,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聯營風險的,實際是以聯營名義取得房產租金,應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算繳納房產稅。
(2)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由于租賃費包括購進房屋的價款、手續費、借款利息等,與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內涵不同,且租賃期滿后,當承租方償還最后一筆租賃費時,房屋產權一般都轉移到承租方,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分期付款購買固定資產的形式,所以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征收。至于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一)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房產賬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