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范圍
1. 分散供養五保戶。是指未進敬老院安置、仍在農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戶。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原則上只安排無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
2. 低保戶。是指生活比較貧困,享受了國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門頒發的低保證書的農戶。
3. 貧困殘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較貧困,有殘聯部門頒發的殘疾人證書的農戶。
4. 其他貧困戶。是指經濟上比較拮據,收入在當地貧困線以下的困難農戶。
二、補助標準
按東、中、西部每戶補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標準;同時按人均1200元補助標準,支持建設危房改造供熱等配套基礎設施。
通知明確,2016年中央支持全國266萬貧困農戶改造危房,其中:國家確定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等貧困地區105萬戶,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15萬戶,東北、西北、華北等“三北”地區和西藏自治區14萬農戶結合危房改造開展建筑節能示范。各省(區、市)危房改造任務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確定。
通知明確,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各地要按照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執行農戶自愿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等補助對象的認定程序,規范補助對象的審核審批。同時,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將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各審查環節的結果在村務公開欄公示??h級政府要組織做好與經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合同或協議工作,并征得農戶同意公開其有關信息。
2016年中央補助標準為每戶平均7500元,在此基礎上對貧困地區每戶增加1000元補助,對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貧困農戶、建筑節能示范戶每戶分別增加2500元補助。各省(區、市)要依據改造方式、建設標準、成本需求和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等不同情況,合理確定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不同檔次的省級分類補助標準,落實對特困地區、特困農戶在補助標準上的傾斜照顧。
1、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2、被征收人對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3、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4、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5、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6、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