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條 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被拆遷人有權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第二十五條 被拆遷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根據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
產權調換的補償標準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的。 1、所謂建筑面積,一般是指產權人擁有房屋的各層建筑面積的總和,具體實施中按照1982年國家頒布的《建筑面積計算規則》執行。實踐中常常出現償還房屋的建筑面積與被拆遷房
由于根據現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不得購買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因此買賣合同歸于無效。在此情況下,應首先認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權是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或者屬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遷安置補償的利益,
1.有照住宅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對市區有照住宅房屋按劃分的四個類區、五種結構,確定拆遷補償基準價為:一類區磚混結構(房屋)1300元/平方米、磚石木結構(假樓座)1250元/平方米、磚石木結構(平房)1200元/平方米、磚石
道路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因道路建設項目對被拆遷人的損失進行補償。 土地補償標準 道路拆遷一般涉及兩類土地,土地補償標準分為農村集體和國有土地二類: 1.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標準,依據我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