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般看陽光房是否違規搭建,首先要看所占露臺是否為業主共有,如果是業主共有,不管是否搭建成房都屬于違建;如果該露臺是業主私人所有,那么也要看在相關條約中是否有禁止搭建“陽光房”的條款,如果有相關條款,那么業主也是不可
封閉陽臺現在還沒有法律管轄,所以算不上違建。要是是無框陽臺只要不是外開就沒事。物業不準封閉陽臺主要是為了房子的外觀以及業主的安全(畢竟現在封閉陽臺還沒有什么政策來管理)。一般來說,在小區封閉陽臺都是由物業統一用什么顏色的
嚴格地說,超出原有房屋結構的增加建筑體或大型掛件都是違建。損壞房屋承重結構和破壞房屋外貌;占用、損壞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或者移裝共用設備;在天井、庭院、平臺、屋頂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場地搭建建筑物、構筑物;侵占綠地、毀壞
當然屬違章建筑了.因為建設部有明文規定.任何個人或任何組織,在沒有經相關部門申報批準的條件下,改建或擴建樓屋外觀建筑,都屬違章建筑..因此你這屬于私自擴建.房管局及城管有這權力對你進行拆除及罰款..小區建筑在設計建筑時,
如果是在陽臺位加建陽臺的話算違建。違章建筑的法律構成要件:我們認為違章建筑的法律構成要件是“違法”和“行政機關認定”,具體如下:第一,“違法”,即違反規范性法律文件當中的義務性或禁止性規定,具體表現為未取得或者超越用地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