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1 為了在建筑照明設計中,貫徹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技術經濟政策,符合建筑功能,有利于生產、工作、學習、生活和身 心健康,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使用安全、維護管理方便,實施綠色照明,制訂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居住、公共和工業建筑的照明設計。1.0.3 建筑照明設計除應遵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和規范的規定。
一、 GB是按照以下通知的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代號》定的:GB--強制性國家標準代號,GB/T--推薦性國家標準代號.
二、50034是全國標準化管理委員按標準編制計劃給的編號.
三、-2013是標準被批準的年份.
關于規范使用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代號的通知
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技術監督局,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國務院機構改革以后,國務院各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能都作了較大調整.為加強標準化工作管理,規范使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代號,提高標準化工作的有效性,更好地為國民經濟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務院賦予我局統一管理全國標準化工作的職責,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代號予以重新公布,請你們在標準、文件和出版物中引用有關標準時,正確使用標準代號.為維護法律的權威性和政令的嚴肅性,避免標準代號混亂造成的不良影響和后果,凡未經我局依法批準公布的標準代號不得使用.
0.1 綠色照明 green lights
綠色照明是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有益于提高人們生產、工作、學習效率和生活質量,保護身心健康的照明。
0.2 視覺作業 visual task
在工作和活動中,對呈現在背景前的細部和目標的觀察過程。
0.3 光通量 luminous flux
根據輻射對標準光度觀察者的作用導出的光度量。
1、公共建筑和工業建筑的走廊、樓梯間、門廳等公共場所的照明,宜采用集中控制,并按建筑使用條件和天然采光狀況采取分區、分組控制措施。
2、體育館、影劇院、候機廳、候車廳等公共場所應采用集中控制,并按需要采取調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3、旅館的每間(套)客房應設置節能控制型總開關。
4、居住建筑有天然采光的樓梯間、走道的照明,除應急照明外,宜采用節能自熄開關。
5、每個照明開關所控光源數不宜太多。每個房間燈的開關數不宜少于2個(只設置1只光源的除外)。
6、房間或場所裝設有兩列或多列燈具時,宜按下列方式分組控制:
1)所控燈列與側窗平行;
2)生產場所按車間、工段或工序分組;
3)電化教室、會議廳、多功能廳、報告廳等場所,按靠近或遠離講臺分組。
7有條件的場所,宜采用下列控制方式:
1)天然采光良好的場所,按該場所照度自動開關燈或調光;
2)個人使用的辦公室,采用人體感應或動靜感應等方式自動開關燈;
3)旅館的門廳、電梯大堂和客房層走廊等場所,采用夜間定時降低照度的自動調光裝置;
4)大中型建筑,按具體條件采用集中或集散的、多功能或單一功能的自動控制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