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南海網網友提問:現在的商品房一般是70年的產權,這個是什么意思,另外70年產權到期后房子該怎么辦呢專家回復:70年產權是指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來組成,在這里我們所說的一般是土地使用權。產權房的產權年限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或者是70年不等。那么產權房到期了之后怎么辦呢?我們可以補交土地出讓金來延長期限也可以讓國家回收土地
您好房子產權70年后續辦即可。房屋產權是沒有使用年限的,只要不是危房,永遠都是你居住使用,如果城市規劃占用,當然會賠償。你所說的70年期限,實際上是土地使用年限,不是建筑物所有年限,這兩者有質的區別。70年到期后,可持證
您好,商品房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通俗來說,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可以分為三類,70年(住宅)、50年(商業)、40年(商業)。住宅類的是多數人關心的問題,比如70年產權的住宅,一般都會認為是從買房子或拿到房本的時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 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 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