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限購令細則、深圳樓市限購令細則、深圳樓市限購令內容、深圳市限購令具體內容
1、9月30日深圳下發《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以來,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2、10月5日,深圳市規劃國土委發布特別提示,提醒廣大市民在購房前,一定要認真核實自身是否符合通知所規定的條件。
3、對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者,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將不予以辦理備案和登記過戶,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由買賣雙方自行承擔。
4、深圳市房地產登記部門在辦理備案和登記過戶時,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核查購房人所提交的戶籍、婚姻情況等證明材料。
5、對不符合購房條件,不予辦理備案及登記過戶手續。
6、廣大市民在購房前,應認真核對自身購房條件,并承諾遵守限購令規定。
7、為方便廣大市民房地產權信息查詢的需要,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將在全市設置14個房地產權檔案查詢點。
8、具體包括:檔案大廈、房地產權登記中心、寶安登記點、龍華登記點、龍崗登記點、布吉登記點。
9、光明登記點以及第一直屬管理局、第二直屬管理局、寶安管理局、龍崗管理局、濱海管理局、光明管理局、坪山管理局。
10、市民如確有查詢需要,即日起可就近前往上述14個查詢點窗口進行查詢。
深府辦82號文件
深圳出臺限購令,戶籍市民限購兩套房
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
(深府辦〔2010〕8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深府辦〔2010〕82號文件。
二、在本市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對于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2套住房;對于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暫停在本市擁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購房。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必須執行本通知規定。交易時間的認定,以在本市房地產主管部門信息系統網簽購房合同的時間為準。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限購令解讀以及購房人需要提供的資料::
(一)、2010年10月1日凌晨,深圳出臺《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深府辦[2010]82號文件)即住宅購房限購令,對于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兩套住房;對于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暫停在本市擁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購房。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首套房利率回歸至基準,二套房首付提高至6成
1、2011年1月26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再度推出八條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下稱“新國八條”),要求強化差別化住房 信貸政策,對 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2、調整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征管。調整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政策,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銷售收入全額征稅。對個人購買住房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銷售收入差額征稅。
1、在完善購房合同方面,更新了一、二手房交易的合同文本,增加了限購相關內容的承諾聲明和簽字,從初始環節減少糾紛產生。
2、在備案和登記方面,完善了深圳市房地產登記部門在辦理備案和登記過戶時,購房人所提交的戶籍、婚姻情況、家庭成員情況說明表及承諾書等證明材料。
3、深圳市限購政策出臺后,住房預售備案及登記過戶等手續的具體辦理程序、收文材料及辦文時限,并對核查家庭成員相關情況、擁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限購套數等進行了界定。
4、深圳限購令出臺后,該委會同市社會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地稅局等多個部門就執行深府辦[2010]82號文進行了溝通,并明確了相關材料的標準等問題。
5、要求各登記點全面啟動提供房地產權信息查詢服務工作,并要求各部門積極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6、在產權登記中心檔案查詢點臨時增設3個查檔窗口,查檔窗口由過去的3增加到6個。
7、要求各部門安排人員在中午加班加點為業主提供房地產權信息查詢服務。
8、家庭持有住房數量以新購房時產權系統登記、房地產交易系統已簽訂買賣合同數量為準,允許賣掉現有住房后在政策標準內新購住房。
9、對于產權人在一套住房物業中僅占部分份額的情況按其擁有一套住房計算。
10、為配合新政實施,二手房過戶審查手續增加,因此二手房過戶期限由5個工作日調整為10個工作日。
11、境外人士在深購買住房仍按照原有政策執行。
12、購房人在購房時所提交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應當為購房人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處出具的證明。
13、購房人在辦理備案、產權登記過戶等手續時,無需提供房地產權查檔證明。
一、深圳限購令細則、深圳限購令內容、深圳購房限購令細則、深圳購房限購令內容
1、2010年9月30日,深圳限購令出臺。
2、規定從2010年10月1日起,在深圳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的政策。
3、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深圳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兩套住房。
4、能夠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
二、深圳市限購令細則、深圳樓市限購令細則、深圳樓市限購令內容、深圳市限購令具體內容
1、9月30日深圳下發《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以來,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2、10月5日,深圳市規劃國土委發布特別提示,提醒廣大市民在購房前,一定要認真核實自身是否符合通知所規定的條件。
3、對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者,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將不予以辦理備案和登記過戶,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由買賣雙方自行承擔。
4、深圳市房地產登記部門在辦理備案和登記過戶時,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核查購房人所提交的戶籍、婚姻情況等證明材料。
5、對不符合購房條件,不予辦理備案及登記過戶手續。
6、廣大市民在購房前,應認真核對自身購房條件,并承諾遵守限購令規定。
7、為方便廣大市民房地產權信息查詢的需要,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將在全市設置14個房地產權檔案查詢點。
8、具體包括:檔案大廈、房地產權登記中心、寶安登記點、龍華登記點、龍崗登記點、布吉登記點。
9、光明登記點以及第一直屬管理局、第二直屬管理局、寶安管理局、龍崗管理局、濱海管理局、光明管理局、坪山管理局。
10、市民如確有查詢需要,即日起可就近前往上述14個查詢點窗口進行查詢。
三、深圳房產限購令細則、深圳房產限購令內容、深圳住房限購令
1、在完善購房合同方面,更新了一、二手房交易的合同文本,增加了限購相關內容的承諾聲明和簽字,從初始環節減少糾紛產生。
2、在備案和登記方面,完善了深圳市房地產登記部門在辦理備案和登記過戶時,購房人所提交的戶籍、婚姻情況、家庭成員情況說明表及承諾書等證明材料。
3、深圳市限購政策出臺后,住房預售備案及登記過戶等手續的具體辦理程序、收文材料及辦文時限,并對核查家庭成員相關情況、擁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限購套數等進行了界定。
4、深圳限購令出臺后,該委會同市社會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地稅局等多個部門就執行深府辦[2010]82號文進行了溝通,并明確了相關材料的標準等問題。
5、要求各登記點全面啟動提供房地產權信息查詢服務工作,并要求各部門積極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6、在產權登記中心檔案查詢點臨時增設3個查檔窗口,查檔窗口由過去的3增加到6個。
7、要求各部門安排人員在中午加班加點為業主提供房地產權信息查詢服務。
8、家庭持有住房數量以新購房時產權系統登記、房地產交易系統已簽訂買賣合同數量為準,允許賣掉現有住房后在政策標準內新購住房。
9、對于產權人在一套住房物業中僅占部分份額的情況按其擁有一套住房計算。
10、為配合新政實施,二手房過戶審查手續增加,因此二手房過戶期限由5個工作日調整為10個工作日。
11、境外人士在深購買住房仍按照原有政策執行。
12、購房人在購房時所提交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應當為購房人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處出具的證明。
13、購房人在辦理備案、產權登記過戶等手續時,無需提供房地產權查檔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