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占用分為民事范圍的占用和行政范圍的占用。①屬于民事范圍的占用就是不返還租賃房屋或無理由占用的情況。如果房主持有該房屋的房產證的話,那么就能證明房屋的所有權,有權要求占用房屋的人搬走。如果對方態度惡劣、蠻橫,始終不肯搬走的話,可以強行將對方趕出家門。②對行政征收產生的房屋占用,如果其行為本身不符合法規或者在征收過程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沒履行并占據房屋的,可以進行行政訴訟。行政訴訟俗稱民告官,相對來說比較麻煩。這種情況建議咨詢相關資深律師,對房屋占用的問題比較容易解決。第一條的占用不會影響房屋核驗,第二條房屋核驗不會通過,也就是只能解除占用才能進行流程。
您好,如果房屋有占用的話,房屋核驗是無法通過的。所以還是解除占用后再核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