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們小區的地下車庫屬于人防車位的話,那它的產權是屬于國家的,因為人防車位所占的面積屬于人防工程面積,而人防工程是屬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因為根據《人民防空法》第22條規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修建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因此,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須修建人防工程。但該法并沒有明確此類人防工程歸誰所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37條的規定,“國防資產歸國家所有。”也就是說,人防車位的產權既不屬于業主,也不屬于開發商,它是屬于國家的。所以,你要向開發商問清楚,你們小區的地下車庫是不是用人防工程改造來的。法律法規:《人民防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