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說的“退房”在法律上叫做“解除購房合同”。一般來說,合同條款是經當事人協商后自愿訂立的,已訂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不能隨意反悔。因此,絕對的“無條件退房”是不存在的,只有達到法律規定或雙方事先約定的條件,一
購房者發現房屋質量有問題還是可以退房的。想退房,只要符合退房的法定條件即可,否則需要繳納一定的違約金
銀行貸款批不下來是可以退房的,不過這個要看是什么原因:如果是開發商或銀行的原因造成的,你是可以全額退款且開發商還要補償你同期的銀行利息的;如果是你個人原因造成的不能放款,開發商有權依據購房合同里的約定收取一定的違約金的!
如果您的認購協議上,寫了收房的時間,并且已經逾期了。您向開發商催告后,過了延展期還沒交房,您可以單方面解除認購協議。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第十五條規定,根據《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