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認定標準如下: 1、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 2、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并參考其實際成交價格確定; 3、實際成交價格原則上應當低于按本通知確定的所在區域
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2、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3、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
“普通標準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標準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級公寓、別墅、度假村等不屬于普通標準住宅。普通標準住宅與其他住宅的具體劃分界限,2005年5月31日以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2005年6月
“普通標準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標準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級公寓、別墅、度假村等不屬于普通標準住宅。普通標準住宅與其他住宅的具體劃分界限,2005年5月31日以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2005年6月
普通住宅 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標準建造的居住用房屋。目前,多為多層住宅和高層住宅。多層住宅是指2-6層(含6層)的樓房;高層住宅是指6層以上的樓房,高層住宅多安裝電梯。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