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管好用好扶持資金,發揮扶持資金效益,加快南澗縣肉牛產業化發展步伐,實現縣委、政府提出的肉牛產業化發展目標,根據中共南澗縣委、南澗縣人民政府《關于肉牛產業化發展意見》(黨發[2002]10號)文件精神,特制訂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合理利用扶持資金,選準優勢畜種,發展科學養牛示范村,采取技術、資金、物資配套到戶的辦法,提高養牛業科技含量和勞動者生產技能,促進我縣肉牛產業的快速發展。
二、貼息貸款扶持范圍及條件
(一)扶持范圍
全縣肉牛養殖示范戶、重點戶和規模養殖場。
(二)扶持條件
1、在金融部門無不良資信檔案記錄,無欠款,無國家歷年債務,并具有償還貸款本金能力;
2、當地畜牧資源豐富,有一定畜種草料基礎,開發潛力大;
3、農戶積極性高,廣泛接受應用科學技術,能起到示范帶頭作用;
4、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肉牛養殖示范戶基礎建設指標任務,如建(改)圈、建青貯窖、好地種草等,并經畜牧部門驗收合格。
三、貸款額度
建成一個規模養牛場,給予10萬元貸款;縣畜牧局確定的養牛示范戶,給予5000元貸款。貸款由信用社發放,政府給予3年貼息,貸款到期后,由貸款農戶償還信用社本金。
四、資金使用原則
(一)扶持貼息貸款主要用于購買基礎母牛。農戶已有基礎母牛者,應把資金用到建衛生廄、青貯池等基礎建設上,但需經畜牧部門和信用社認可后方可使用資金。
(二)積極鼓勵示范戶、重點戶自籌資金購買母牛。自籌資金購買母牛的示范戶、重點戶,政府按照信用社的貸款利率,每戶按5000元貸款額度的利息補助三年。
五、貸款程序
按照《南澗縣肉牛產業發展實施方案》(南政辦發〔2002〕90號)要求,縣畜牧局將確定的年度發展全縣肉牛示范戶名單提供給信用社,在經信用社逐戶調查落實、畜牧局和信用社共同認定后,由信用社與農戶(或以農戶聯保的方式)簽訂購買母牛貸款合同;畜牧局指定專人負責督促指導示范戶購入基礎母牛,如示范戶在一個月內沒有購入基礎母牛或轉移貸款用途,將強制限期收回其貸款本息,并取消示范戶資格。
六、利息結算
利息每年結算兩次,結算日為每年的6月20日和 12月20日。結算時由信用社提供結算通知及憑證,經畜牧部門核實,報請縣人民政府審批后,由縣財政按時、足額支付貸款利息,利率按6.3‰(月利率)執行。
七、貼息貸款的管理
(一)為用好、用活,充分發揮扶持資金的經濟效益,縣人民政府成立南澗縣肉牛產業化扶持資金管理領導組:分管畜牧業的副縣長任組長,成員單位由縣財政局、縣農村信用聯社、縣畜牧局組成;下設項目執行組,由各鄉(鎮)分管領導、縣鄉畜牧部門技術人員、信用社人員組成。
(二)扶持資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挪用扶持資金或轉移資金用途。嚴格按財務制度管理資金執行,單獨列帳,專人管理,縣財政局定期不定期地對扶持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三)縣肉牛產業領導組每年組織有關單位對肉牛產業化生產進度、扶持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各級、各部門相關職責的履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確保此項工作的穩步推進。
(四)示范戶、重點戶應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用好扶持資金,發展肉牛產業。貸款到期應自覺、按時償還本金,如農戶不按時償還本金,南澗縣肉牛產業化扶持資金管理領導組將協助信用社按有關規定,收繳其貸款本金、滯納金及利息;情節嚴重者,將按合同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上網電價確定原則主要包括峰谷分時電價原則、豐枯電價原則和新電新價原則。水電建設項目上網電價的測算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還貸期間按歸還貸款本息反推,還清貸款后按滿足本行業基準收益率測算;根據電網電價的上漲趨勢及用戶的承受能力測算;采用邊際成本法測算;采用合理的資金利潤率測算。在測算建設期較長的水電項目上網電價時,要考慮通貨膨脹因素對上網電價的影響、建設期應計利息的劃分、資本金應付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