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可以。2017年3月22日起,非京籍購房資格審核中連續5年納稅記錄由每年至少一次納稅改為連續60個月。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連續60個月,因工作變動等未繳或補繳且不超過3個月的,視為連續繳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您好。每年一次記錄是不行的。新政要求連續5年(含)以上在京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社?;蛘邆€稅其中一項滿足連續繳滿5年就可以,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連續60個月在本市繳納社?;蛘邆€人所得稅,符合購房條件。為確保您的權益,建議您到的門店,由的經紀人免費為您做資質審核,可以確定您目前是否符合購房資質。希望能幫到您,望您采納,謝謝。
您好,是的,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造成未繳或補繳稅款且不超過三個月的,視為連續繳納。希望能為您解惑,望采納!
您好,目前納稅新政是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指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的納稅人,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您每年有一次記錄是不符合要求的,所以不能在京購買住房。希望能幫到您,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