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
您好,首先的看您自己房子產權式50年的還是70年的,loft有70年和50年產權的,如果是70年的話到期后需要繳納一個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續產權,50年的現在政府還沒有明確規定到期后如何處理。
70年產權是經過多方論證過的。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設施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在我國土地是屬于國家的,個人對土地只有使用權,所以就有了產權年限這個概念,所謂的產權年限指的并不是建筑的使用期限,而是建筑占據的土地的使用期限。產權年限50年是什么意思?所謂房屋產權年限,指的是房屋建
1、土地使用權,不是固定資產,而應作為無形資產管理,所以就談不上什么折舊的問題了。 2、作為無形資產的土地使用權,要按照依法取得到使用年限來攤銷。 3、假如你取得4000平方米的土地的使用權,每平米1200元,價款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