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繼續按照規定履行、并采取補救措施或者進行賠償?!?,因此,合同中違約條款的約定甚為重要。買賣雙方中有一方違約都是不能進行順利交易的安全隱
提問者采納 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行為主要包括違約解除合同、逾期付款和逾期交付使用房屋三種類型。合同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計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約定為準。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
買賣合同的違約條款有哪些?對于許多即將要簽訂買賣合同的人來講,知悉違約責任條款才能知道對方是否有違約以及違約時需要進行哪些賠償。買賣合同的違約條款怎么規定的?《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情況下合同合法有效,雙方都應當全面履行合同中的條約。賣房人拒絕過戶等行為就屬于違約,這種情況下,買房人可以要求賣房人繼續履行合同,辦理過戶手續,并可以向對方主張違約賠償。注意的是繼續履行合同及違約賠償可以
房屋買賣買方違約要么不退還定金,進行重新拍賣,或者讓買房承擔一部分違約金。具體情況得根據已經進行到哪個階段來定。二手房買賣合同違約一般分為,僅繳納定金,已經簽署協議但未簽署購房合同,已經簽署購房合同的三種情況。一、房屋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