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發商拖延辦理房產證怎么辦 開發商拖延辦理房產證,購房者可要求違約金也可解除合同并索賠。購房者在購房時可要求開發商出示完整的售房手續,查驗開發商是否足額繳納土地出讓金,要求開發商明確告知該房產有無抵押。 因開發商原因無法辦理房產證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1.開發商的土地使用手續不合法;2.未足額繳納土地出讓金;3.違規開發,超出規劃部分無法辦理房產證;4.未通過綜合驗收;5.未取得預售許可;6.未撤銷抵押;7.又轉賣給第三人。 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逾期辦證的違約責任:根據雙方購房合同,開發商交房后180個工作日內辦理房產證,如因開發商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理房產證,開發商應該承擔違約責任。董先生可根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即使雙方沒有關于違約金如何賠償的相關約定,根據最高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違約金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直到開發商辦理出房產證為止。 購房者還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欺詐賠償的責任:如果開發商系在簽訂購房合同前就已經將房產抵押給銀行,但在簽訂合同時故意隱瞞上述事實,則根據最高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出賣人在訂立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另外,購房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超過雙方約定的辦理房產證期限滿一年仍未辦出房產證,且由于開發商原因,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導致董先生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董先生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法院將給予支持;而且賠償損失的范圍當然包括房價上漲的部分。 二、最新辦理房產證10個工作日完成 房屋所有權登記由30個工作日縮短到10個工作日辦結,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與預購商品房按揭預告登記等業務由提交兩次申請改成一次,辦結時限也由原來的20個工作日縮減為10個工作日。 現在各企業、機構只需提供一套材料在信息系統中備案,以后在辦理業務時無需重復提交已備案的材料,即可運用于多宗登記申請。同時,將申請表格由原來的23種類型簡化為7種,既方便群眾辦事,又降低行政成本。 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
按照國家規定,根據合同上約定的交房時間后90天內開發商要辦理好他們手上的手續,90天后客戶就可以要求辦理2證。開發商不給辦理房產證是因為開發商的原因不能辦還是什么原因呢?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那你可以根據合同去起訴開發商,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因為是開發商違約但是要辦理房產證是自己要求去申請辦理的你不申請可以在你房屋有限期限內都可以不辦所以這個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和還清貸款時間沒有關系,有沒有還清都可以辦理2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