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一)買期房要調查房地產開發商是否具備預售商品房的合法性。
購房者可以通過檢驗房地產開發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了解房地產開發商預售行為的合法性。
(二)買期房要了解房地產開發商的經營業績及信譽狀況。
房地產商業績表現和信譽反映了一個公司的經濟實力。購房者可將其作為所購房屋能否按期交付,房屋質量能否得到保障的參考。
(三)買期房要謹慎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
購房者在與房地產商簽訂預售合同時要注意合同的主要條款是否齊備,簽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是否平等一致。
(四)買期房要進行實地考察。
雖然購房者購買的是期房,但對正在建造的房屋進行實地考察,通過調查房屋的結構,建材配備等級。建設單位的素質,施工現場狀況等情況可了解房屋的建筑質量、建設進度。另外,在實地考察時,也可以了解所購期房周圍的環境、交通和公共設施配套的情況,使自己心里有數。這些情況也可幫助購房者做出購買房屋的決策。
望采納
1.認真查驗相關文件
(1)查驗開發商的開發經營資格是否合法。
(2)查驗開發建設的手續是否合法。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3)查驗開發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并核實自己擬購買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上所載的房屋棟號范圍內。
2.注意定金條款
購房者在購買期房時,一般要向開發商交付定金。《擔保法》規定,雙方約定的定金數額不能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定金合同以實際交付之時成立,雖然已訂立 了定金條款,但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因為一旦交付定金之后,定金合同生效,屆時若購房者履行不能,要承擔定金罰沒的風險。
3.區分定金和預付款
預付款也是預先支付,但是它的性質與定金完全不同,預付款是總房款中的一部分,而定金是擔保購房合同能夠順利進行的一種擔保形式。如果購房者在買房時預先支付的是預付款,就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4.注意購房合同中的面積
期房最大的特點就是在預售合同簽訂之時,房屋所有權并未現實存在,有關房屋狀況只能體現在圖紙上,使得按圖紙預測的建筑面積和竣工后現場實測的建筑面積常 有誤差;而預售面積的價格往往是按圖紙預測的建筑面積來計算的。在此,購房者最好能與開發商協商,盡量在購房合同中約定房屋的套內面積。
5. 注意購房合同中不可抗力條款
根據法律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因此,一旦延期交房,開發商多以“不可抗力”為由推卸責任。為防止這方面的損 失,購房者在簽約時,一定要對涉及不可抗力等有關免責的條款給予高度重視。一般來說,購房合同示范文本中會約定不可抗力是延期交房的免責條款。
6. 對開發商產權證辦理義務的約定
在期房糾紛中,很多糾紛產生于房屋產權證發放期限的問題。一般情況下開發商解釋產權證的發放進度為何一再拖延時,常用的借口是有關部門不給辦理。但根據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登記機關對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登記機關應在受理登記之日起兩個月內核準登記并頒發房屋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