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對經濟適用房準入條件的初步標準,需要同時具有以下條件,主要包括戶籍、居住面積、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等標準。 在戶籍方面,申請經濟適用房的家庭成員,必須具有上海常住戶口7年以上,同時,需要戶籍在申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房
上海嘉定區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有:1、經濟適用房申請家庭夫妻雙方具有本市城鎮居民戶口且均取得本市戶口滿5年以上;2、單方、單身(含喪偶、離異者)滿35周歲且取得本市城鎮戶口滿10年以上;3、經濟適用房申請者家庭為無房戶或者
市房管局正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會同市政府相關部門研究調整和完善2014 年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準入標準的政策方案,方案形成后將及時報請市政府批準發布。具體受理開始的日期,您可關注住房保障機構發布的相關信息,或前往
(一)配偶(結婚需滿1年); (二)父母、子女與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三)兄、姐與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弟、妹。 下列人員的申請,應當按照以下規定: (一)配偶應當一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