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開發商與小業主存在糾紛,扣著本該發給小業主的房產證不發的,應及時溝通,及時解決矛盾,避免長期拖延。并可以主張開發商扣發房產證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要求開發商改正?! τ诜课萜醵悺⒐簿S修基金尚未繳納的,應及時繳納,因為繳納上述稅費是法律規定的取得房產證的必經程序。為了及時取得房產證,購房者應及時繳納,并及時將繳納收據或發票交給開發商或代辦機構(人員)。 對于提交辦理房產證的文件不合格的,應及時改正,可以向工作人員詢問,以免跑“冤枉路”。 對于個別購房者購房人住后進行違章搭建,致使規劃部門不予核發房屋竣工驗收合格證的,應及時拆除違章搭建的非法建筑,保障房產證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