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新版物業管理條例的內容是什么: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物業管理各方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環境,促進和諧社區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
物業管理條例504號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為此,對于高空拋物及傷害事故物業
《物業管理條例》是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的決定》修訂的,為的是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而制定的。 由國務院于2007年8月26日發布,自2007年10月1日開始施行。
本文是國務院于2007年10月1日頒布的修改后的物業管理方面的條例,它是在2003年版《物業管理條例》基礎上修改的。主要內容是明確了業主、物業公司和物業開發建設單位之間的關系及各自的義務和權利。規范了物業管理單位、業主大
區域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庫(包括專用車庫和共用車庫內的車位,下同)的歸屬,由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屬于建設單位所有或者相關業主共有。約定屬于建設單位所有的,建設單位應當提供產權歸其所有的證明文件,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