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交易手續費新建商品房3元/㎡按建筑面積計算,收取轉讓方費用經濟適用房1.5元/㎡按建筑面積計算,收取轉讓方費用存量住房6元/㎡按建筑面積測量,雙方各承擔50%費用產權登記費住房80元向產權人收取房屋權證工本費10元向共有人核房屋所(共)有權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
住宅交易手續費新建商品房3元/㎡按建筑面積計算,收取轉讓方費用經濟適用房1.5元/㎡按建筑面積計算,收取轉讓方費用存量住房6元/㎡按建筑面積測量,雙方各承擔50%費用產權登記費住房80元向產權人收取房屋權證工本費10元向共有人核房屋所(共)有權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收費10元印花稅印花稅5元每證5元,向產權人收取非住房
轉讓手續費新建商品房6元/㎡按建筑面積計算,收取轉讓方費用契稅普通住宅1.5%按成交價格計算免征項目:1.離婚后原共有產權的歸屬人
2.納稅人承受荒山、荒溝等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的
3.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承受土地、房屋用于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
4.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的,酌情準予減征或免征
5.財政部規定的其它減征、免征契稅的項目其它房屋3%按成交價格計算納稅義務
發生時間納稅人簽訂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納稅人取得其它具有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營業稅個人住房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讓稅率5%,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金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
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手交易免征個人購買
非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 超過5年(含5年)
轉手交易 稅率5%,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個人出售其
它自有住房1.個人出售現住房后1年內重新購房的,按照購房金額大小相應退還納稅保證金。購房金額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銷售額的,全部退還納稅保證金;購房金額小于原住房銷售額的,按照購房金額占原住房銷售額的比例退還納稅保證金,余額作為個人所得稅繳入國庫
2.個人現自有住房房產證登記的產權人為1人,在出售后1年內又以產權人配偶名義或夫妻雙方名義重新購房的,按以上政策規定免稅
3.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所得額稅率的百分之二十個人出售已
購公有住房個人出售已購公有住房的銷售價,減除住房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款、原支付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向財政或原產權單位繳納的所得收益及稅法規定的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申辦
公證
費用繼承公證按面積計算,商品房、非住宅20元/㎡,其它房產10元/㎡增與公證申辦合同
鑒證費 合同鑒證合同總價款的萬分之二合同當事人雙方各承擔50%費用房地產
評估費用標的總額100萬以下(含100)累進計費率0.42%標的總額100萬以上至500(含500)累進計費率0.3%標的總額500萬以上至2000(含2000)累進計費率0.12%標的總額2000萬以上至5000(含5000)累進計費率0.06%標的總額5000萬以上累進計費率0.012%城市維護
建設稅征收對象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對出口產品退還產品稅、增值稅的不退還已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對由于減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而發生的退稅,同時退還已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稅率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百分之七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百分之五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百分之一免征項目中外合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征收對象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對從事生產卷煙和煙葉生產的單位,減半征收計稅依據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分別與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稅率教育費附加率為3%納稅義務
發生時間 企業繳納的教育費附加,在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中支付房產稅征收對象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計稅依據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免征項目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的自用房產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5.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它房產
6.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納稅義務
發生時間1.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2.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3.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4.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征收對象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者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計稅依據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計算征收稅率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累進稅率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免征項目1.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
2.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
3.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準,凡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
4.對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資金,雙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暫免征收
5.在企業兼并中,對被兼并企業將房地產轉讓到兼并企業中的,暫免征收
6.在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的,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可以免征納稅義務
發生時間在納稅人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之后,辦理房地產權屬轉讓(即過戶及登記)手續之前未滿兩年的商品房出售?????2005年5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建設部等七部門《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2005年6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對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差額征收營業稅。?買方賣方稅費說明營業稅5%5%
1.2005年6月1日后,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應全額征收營業稅。
2.2005年6月1日后,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符合本市公布的普通住房標準的住房對外銷售,應持該住房的坐落、容積率、房屋面積、成交價格等證明材料及地方稅務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向地方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免征營業稅手續。
3.2005年6月1日后,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不能提供屬于普通住房的證明材料或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一律按非普通住房的有關營業稅政策即按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
購買時間在兩年內的房屋需繳納的營業稅為:成交價×5%,兩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營業稅,高檔住宅征收買賣差價5%的營業稅
個人所得稅--公房所征個人所得稅為(銷售額-4000×建筑面積-合理費用)×20%印花稅0.5‰0.5‰房款總額(成交價)的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