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層好。公攤面積少。高層公攤面積多。建議選小高層。
小高層是一種約定俗成的說法,在《建筑設計規范大全》里面都沒有這個定義。一般情況下,根據樓盤的用途不同可分民用和商用,根據樓房的高度不同又分為低層、多層、小高層、高層和超高層。通常人們把按房1―3層稱低層、4―6層為多層、7―11層為小高層、12層及以上為高層、總高度為100米以上為超高層。謂小高層住宅,是指層數為8層-11層的住宅,平面布局類似于多層,有載人電梯但無消防電梯。這種住宅實際上是中高層住宅(取8層、9層)和高層住宅(取10層-11層)相加在一起的概念,之所以不把7層算在里面,是因為6+1的躍層住宅可以不設電梯;如果要把范圍擴大到8層-18層,就相當于把二類高層住宅也加到里面,可以稱為“小型高層住宅”。電梯和樓梯共同作為公共垂直交通工具,但可以不設消防電梯。因此,小高層雖是高層住宅,但層數較低,又具有多層住宅的某些特點,但防火要求并不如高層建筑防火要求那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