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六)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 5 年至 10 年; (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 5 年至 10 年; 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對免稅單位無償使用納稅單位的土地;對企業范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的;企業搬遷后,原有場地不使用的; 企業公共用地免稅。對企業廠區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和向社會開放的公園用地,暫免征土地使用稅企業搬遷后原場地不使用的、企業范圍內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免征稅額由企業在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時自行計算扣除,并在申報表附表或備注欄中作相應說明。 對搬遷后原場地不使用的和企業范圍內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凡企業申報暫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
1.企業及企業主管部門所屬的學校、醫院、療養院、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如與企業或企業主管部門的房產劃分不清的,應照章征收房產稅?! ?.行政單位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事業單位舉辦的培訓班,無論是否收取培訓費,其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企業及其主管部門舉辦的培訓班自用的房產比照企業及企業主管部門所屬學校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私立學校、診所、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用于營業、出租、出包、借給企業使用的房產,應照章征收房產稅?! ?.大專院校和其他各類學校為學生提供實驗場所以及以勤工儉學為主的校辦企業,其自用的房產,可免征房產稅?! τ跔I業性的企業,其自用的房產,按規定應征收房產稅。對于與個人、外單位聯營和承包給個人、外單位經營的企業使用的房產,照章征收房產稅?! ?.孤、寡老人靠出租房屋收入維持基本生活的,可憑當地居委會、鄉村證明,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申請,經主管稅務分局批準,可給予減征或免征房產稅的照顧。
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六)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 5 年至 10 年; (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 5 年至 10 年; 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對免稅單位無償使用納稅單位的土地;對企業范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的;企業搬遷后,原有場地不使用的; 企業公共用地免稅。對企業廠區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和向社會開放的公園用地,暫免征土地使用稅企業搬遷后原場地不使用的、企業范圍內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免征稅額由企業在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時自行計算扣除,并在申報表附表或備注欄中作相應說明。 對搬遷后原場地不使用的和企業范圍內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凡企業申報暫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