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首先應當 明確的是鄉產權房只要依法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其就是合法建筑,法律是允許鄉村集體在集體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因此,并非只要是鄉產權房就是非法建筑,其只是因銷售環節存在的一些問題和現行法律法規發生沖突,才讓人
由于小產權房交易不被法律許可,但相關人士認為,如果購買人是為了投資,如出現拆遷賠償時,賠償權益歸原產權人所有,購買人主張自己權益時法律不予支持,購買人最多可向出售人主張購房款。不過購買人的購買行為是為了居住,還可以考慮。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居民不能購買小產權房。然而,現實中,違規購買小產權房的現象還比較多。在邢臺市法院審結的一起案件中,居民馬某購買一套小產權房后,要求法院判令房地產公司給辦理房產證,結果敗訴
是指在通過市場化取得的土地上建造的、可自由流通交易的住宅及商用物業。一般對買賣對象沒有限制。 集體土地房,即所謂的“小產權房”,是指該房所在的土地尚未改制為國家所有,其性質仍為該地村民集體所有。這種性質的房子,只可以在
大寺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通常是指在中國農村和城市郊區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用于銷售的住房。由于集體土地在使用權轉讓時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因此這類住房無法得到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