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租賃管理合同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方將位于XX地方酒店租賃給乙方,為加強甲乙雙方合作,明確雙方責任、利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時間
租賃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租賃位置
甲方提供 的酒店一棟,建筑面積 平方米,由乙方進行酒店經營。
第三條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
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酒店租賃年度租金。租金從第 年起每年以租賃鋪面總價的0.5%遞增(各年度租金詳細見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甲方給乙方 個月裝修免租期,時間為 。
費用的具體支付方式為:首年租金在本合同正式簽定后在3個工作日內交至甲方財務室,下年度租金應提前一個月支付。
2、保證金(以一個月租金計)為¥ 元,大寫: 。保證金在租賃合同期滿后如無遺留問題,甲方在十五日內不計息退還給乙方。
3、管理費用:
①物業管理費用:含電梯運營、清潔、安保、綠化、通訊、語音、監視、水電等營運設施。甲方按照 元/月/㎡收取物業管理費用,乙方應在每月的5日前向甲方物業管理辦公室交納上月物業管理費用。中央空調費用按照實際使用情況具體分攤。
②經營管理費:甲方按照 1 元/月/㎡收取經營管理費用。
③廣告推廣費用:甲方按照 1 元/月/㎡收取經營管理費用,用于整個商圈的促銷活動。
4、租賃期間內的水、電、氣等費用按國家主管部門有關標準依據乙方實際使用數量在每月的5日前繳納,相關損耗按所占面積比例分攤。
5、乙方在經營期間內的工商管理費用、稅務等費用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交納。
第四條 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2、乙方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和其他必要證件的復印件備案。
3、甲方為乙方提供優質經營服務,維護乙方日常經營的附屬設施設備(裝修部份由乙方自行維護)及公共客用設施。
4、乙方及工作人員因過失、過錯損壞甲方公共設施,乙方應及時修復并賠償相應損失;若因此造成第他人身及財產損失,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5、合同期內,乙方應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裝修部份由乙方自行維修)給予協助。
6、乙方工作人員應統一管理,誠信經營,杜絕商業欺詐,禁止不正當競爭。
第五條 裝修及改造
如裝修方案涉及結構、消防、電路的改造,須報經相關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詳見《裝修管理規定》,涉及消防、治安問題詳見《治安、消防責任書》。
第六條 場地專用設施的保養
甲方交付租賃物時的租賃物消防栓、專用設施及房屋屋頂由乙方負責保養,并保證該設施及設備的正常運行,若上述設施設備不能良好運轉,通知甲方維修保養,甲方不得拖延。若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維護后向乙方收取相應費用。
第七條 續約
1、合同有效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約權,條件由雙方于期滿前2個月內洽商確定。租賃期間,若發生房屋所有權的變更,乙方須無條件繼續執行本合同。
2、乙方如欲行使優先續約權,必須在本合同期滿前3個月(即: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發出書面告知,并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續約手續。如乙方在上述期間內不做此項告知或者未辦理完續約手續,則視乙方放棄優先續租權,本合同在期滿時終止,不再另行通知。
第八條 本合同的變更、補充、修改
本合同的變更、補充、修改需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后,并達成一致意見方可進行變更、補充和修改。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如發生本合同履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通過協商仍不能解決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通知
所有通知或變更事項、聯系事項及雙方人員更換,應以書面形式確認。應提前及時地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或書面通知不及時的,其后果由變更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三方簽字蓋章之日即生效。
2、合同期滿后,自動終止本合同。
3、合同期未滿,如因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對方有權要求終止本合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從事以下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并可以終止本合同,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乙方負責。
1、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自行轉租或分租該租賃酒店。
2、擅自變更租賃物業內的承重柱、消防栓、配電箱、進出口及消防通道等公用設施。
3、不按時繳納租金、水電費或其他應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4、由于乙方經營不善,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當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辦理退租事宜,否則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并由乙方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
5、乙方在合同期內如有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二)甲方違約
由于甲方的原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當返還乙方相應租金,并且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及其他
1、凡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對乙方人員及財產的損害,甲方不負賠償責任;雙方共同向有關部門索賠。
2、乙方所用租賃場所發生意外事件或發現不動產附屬物及設備存在任何缺陷,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3、乙方如發現其展示、銷售物品丟失、損壞,應妥善保護好現場,進入司法程序。
第十四條 補充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簽字)簽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現居住地:
乙方: (簽章)
聯系電話:
簽約代表:
審 核: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附:租賃酒店位置示意圖
身份證復印件
房屋主人:(甲方)
水電安裝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安裝一幢民房水電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水電安裝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同意,就以上工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所有水電材料給乙方。(根據安裝需要到場)
二、工程分兩次安裝,第一次驗收合格后付款百分之五十,其余款項在第二次安裝驗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三、安裝水電工程總價為人民幣元。
四、工程質量要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電工標準要求安裝,做到燈亮、水通,水電安裝過程中所有內容必須全部符合要求,驗收合格。
五、施工安全要求: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范和技術要求進行施工,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范措施。乙方要管理好所帶的一切安裝工具,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杜絕一切事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責任以及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如有此類情況出現,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