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經營場地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的 出租給乙方,供乙方開展經營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經營場地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場地位于 ,面積約 ㎡。(詳見附件圖)
1.2 雙方協商一致,關于經營場地的裝修事宜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執行:
A. 甲方對經營場所進行整體裝修;
B. 甲方對經營場地進行整體裝修,乙方如需經營場地進行個性化裝修、布局的,由乙方自行解決,但是方案須報甲方書面批準同意。租賃期滿后,乙方所投資的全部裝修資產無償歸甲方所有;
C. 甲方僅提供經營場所,不負責裝修。乙方裝修方案須報甲方書面批準同意后方可執行,租賃期滿后,除可移動的設施外,其他裝修乙方不得拆除毀壞,應無償歸甲方所有。
1.3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
第二條 經營范圍
為規范管理,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租賃經營場地僅用于以下服務: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場地用途,不得擴大、變更經營范圍。
第三條 履約保證金
3.1 為保證乙方在租賃期內,誠信經營,合法合約使用租賃場地,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
3.2 保證金用于擔保因乙方經營行為而造成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包括信譽、形象受損、行政處罰、涉訴、顧客投訴、銷售商品質量和安全問題引發的甲方賠償責任、乙方違約行為所造成的賠償等。
3.3 如出現3.2條情形的,乙方應及時妥善處理,消除影響,甲方可對乙方處以每次 元的罰款,并有權不經過乙方同意從保證金中扣除罰款和支付處理的相關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3.4履約保證金被甲方扣減或沒收的,乙方應當從收到甲方扣減或沒收履約保證金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內補足或重新交納同等數額的履約保證金;逾期不交納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5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未發生3.2條約定的情形的,甲方無息退還保證金。
3.6 如因乙方原因而導致合同解除、終止的,甲方將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經營場地管理
4.1 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地,及各種設備、設施,如需改動,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如果乙方造成損壞,需負責修復或者照價賠償,甲方可不經乙方同意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儲存有危險、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
4.2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知悉并自愿遵守甲方的管理;乙方做好經營場地衛生、消防安全等工作,協助甲方檢查經營場地安全。
4.5甲方有權代表博物院對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教育,發現問題有權處理。
4.6 租賃期內,經營場地的專用設施及門、窗、水、電等維修由 方負責。
4.7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在 5 日內按時搬出全部自有物品,否則,視為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五條 租賃期限
5.1 該場地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2 如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 2 個月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5.3 租賃期內,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還剩余租金和保證金。
5.4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場地,乙方應如期清場交還。
5.5 在合同履行期間,因甲方管理需要收回場地的,本合同自甲方做出管理決定并書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終止,但甲方應給與乙方合理的搬離時間。因甲方原因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按合同約定將剩余租金和履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6.1 租金及支付時間
租賃年度租賃費用(元)支付時間
第一年合同簽訂后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二年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三年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四年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五年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備注:合同年度開始為 年 月 日,即每年度支付時間為 月 日。
6.2 租金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A. 現金支付;
B. 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至甲方如下賬戶: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6.3 水電、空調、采暖、物業等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收取。
A. 已包含在租金內,不另收取;
B. 甲方按照每年 元向乙方定額收取;
C. 按照乙方實際消耗量計算收取。
6.4 國家行政機關對乙方經營行為收取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7.1 甲方保障乙方正常使用上述經營場地相關水電及公共配套設施。
7.2 在租賃期內,乙方自行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等經營手續,合法經營,依法納稅,承當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全部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場地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或者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場地并沒收保證金,已收租金不退還。乙方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需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場地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場地租賃用途;
(3)利用承租場地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乙方對經營場地及相關設施造成損壞,未及時修復賠償的;
(5)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6)拖欠租金等費用累計 日以上的。
8.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租賃場地。乙方逾期歸還,則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時間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A.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 仲裁。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其它
11.1乙方承諾:在簽訂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其相關管理制度。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1.3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1.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納保證金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 份。
(以下無正文)
(此頁為簽字頁)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住所地: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廠房租賃合同規范(參考)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并簽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租賃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廠房類型為結構。
二、 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裝修日期個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裝修期間免收租費。
2、廠房租賃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賃期年。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于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 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年租金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變,第二年起遞增率為3%—5%。
3、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一個月租金。租金應預付三個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三天內付款。
2、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繳納物業管理費,每日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為元。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4、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保證金。
2、 租賃期滿后,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并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 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 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 租賃期間,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門電話。如需門以上的電話,費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并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7、 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1、 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
2、 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 可由甲方代為辦理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 租賃合同簽訂后,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5、 供電局向甲方收取電費時,按甲方計劃用電收取每千瓦用電貼費元,同時收取甲方實際用電電費。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樣收取計劃用電貼費和實際用電電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雙方各執貳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