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基金一般會授權給物業服務企業,公共維修基金都是跟著房子走,在您辦理完畢房產證過戶之后,需要去小區所屬的物業變更新業主的信息,望采納。
公共設施維修基金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由物業公司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物業公司將代管的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移交給委員會管理,或經委員會同意交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第一條為加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維修、使用,根據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號]及市房地局、市房改辦、市財政局
1、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可以動用房屋維修基金。 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共用設施、設備主要是為小區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