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業主委員會權力不大,但都是關系咱老百姓的實事,具體有:業主委員會有權選擇和解聘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也可以監督和檢查物業公司的工作,對不好的地方可以提出相關建議。當然也可以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草擬業主公約之類的,也可
1.核驗權 即業主在入住之后有權對居住的實際情況——購房合同及開發商的承諾進行核 對,或重新檢驗,如果出現不符,可以根據合同或有關法律主張權利。 2.知情權 即業主對自己所擁有的物業的
第十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身份的確認,以房屋登記簿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能夠證明其權屬的有效證明為依據。 第十一條 業主對物業管理區域共有部分實施共同管理,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一、成立業主大會的條件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 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50%以上; 2、 首個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滿2年。 二、成立業主大
第三章 業主、業主大會與業主委員會 第十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身份的確認,以房屋登記簿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能夠證明其權屬的有效證明為依據。 第十一條 業主對物業管理區域共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