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進行綜合防雷設計時,應堅持全面規劃、綜合治理、優化設計、多重保護、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定期檢測、隨機維護的原則,進行綜合設計及維護。 (2) 監控綜合防雷系統的防雷設計應采用直擊雷防護、等電位連接、屏蔽、合理布
1、外部防雷包括避雷針、避雷帶、引下線、接地極等等,其主要的功能是為了幕確保建筑物本體免受直擊雷的侵襲,將可能擊中建筑物的雷電通過避雷針、避雷帶、引下線等,泄放入大地. 2、內部防雷系統是為保護建筑物內部的設備以及人員
第一條 為了加強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管理,規范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行為,維護國家利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防雷規范要求在超過三十米以上,必需每隔一層作接地處理。高層住宅外墻防雷窗接地是防止高層的建筑受到側擊雷而影響到建筑及人員的安全。接地是要求外露的金屬作安全的接地。
1lOkV、220kV變電站的防雷類別按電力行業設計規范進行劃分。GB50057第1.O.2條講:“本規范適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設計。本規范不適用于天線塔、共用天線電視接收系統、油罐、化工戶外裝置的防雷設計。”防雷設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