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房產證過戶辦理所需材料:(1)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房產證過戶辦理流程:一、到“登記信息、驗證協議”窗口辦理信息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二、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評估手續;三、到“公證”窗口辦理公證手續;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四、到“私房交易”窗口辦理交易手續;五、到“契稅、印花稅”窗口繳納印花稅;六、到“產權登記發證”窗口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首先,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購房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建設部《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凡在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從事房地產買賣贈與等轉讓行為,轉讓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應當載明的主要內容包括: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房地產坐落位置、面積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號(土地規劃局批準的每宗土地使用權證的編號),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成交的價格及支付方式,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間,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其次,應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程序如下:1、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5、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在辦理上述手續后,雙方當事人應憑過戶手續,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①房屋所有權證書;②買賣合同(原件);③雙方當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④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房產過戶注意事項: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托書(收件窗口領取),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托書或公證書,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去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帶上房產證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去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原房主夫妻雙方到場:帶上身份證、戶口本、房證、契證、結婚證(單身的需要單身證明)買的人只要帶上身份證就可以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