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9月1日起,鄭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作了一些調整。按照新的政策,符合貸款申請條件的借款人,其具體貸款金額同時按三個條件確定: 1、貸款金額不超過相應最高限額 其中,夫妻雙方均在鄭州市級住房公積金繳存6個月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單位: 為支持繳存職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對合理住房消費的支持作用,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住
江蘇公積金貸款政策一、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根據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倍數、貸款最高限額和貸款比例三個條件分別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額度。1.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最高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公積金賬戶余額+
1、貸款額度: ①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為50萬元扣減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后的差額。例如小張第一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使用了20萬的貸款額度,那么他再購房可申請的最高額度為30萬元。 ②購買第二套住房(
2016,目前購買二套房,公積金如果還清之前貸款,是可以使用風格公積金貸款的,而且是按照首套的要求,首付為兩成。商貸的二套也是一樣,首付最低30%。同時契稅也做相應調整,90平以下為1%,以上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