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
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簡稱“沖還貸”)方法:
1、一次性還款法(簡稱“年沖”)——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一次性歸還貸款余額,重新計算月還款額并繼續按月還款的方法。
2、逐月還款法(簡稱“月沖”)——每月直接從提取還貸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于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采用一次性還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還貸;采用逐月還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借款人應及時補足還款金額。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歸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提取還貸時間由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
辦理場所: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或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借款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申請、變更或終止時,借款人應向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
2、在委托期內發生提取還貸人變更(借款人除外),或者變更提取還貸方法,可向原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并簽訂變更協議,辦理提取還貸方法變更在原委托協議滿一年以后生效;委托人的增減變更不受此限;貸款本息結清前,提取還貸人可以與貸款放款銀行終止委托,但在一年內不得就該筆貸款再次辦理提取還貸委托;
3、借款人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后發生還款困難需要增加補充還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提出申請。經補充還款人同意,并由上海市公積金中心業務受理網點核準,簽訂相關補充協議后,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可專項用于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還款。
辦理要件:
1、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戶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貸款還款憑證;
2、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的變更或終止,原所有委托人應帶好借款合同、身份證、戶口簿和原《委托書》。
辦理時限:提前與辦理網點預約,申請資料齊全符合辦理條件的,辦理期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
提前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條件:借款人自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之日起滿一年,可申請辦理提前歸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本息,借款人歸還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每次還款金額應不低于6個月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額。
辦理場所: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銀行。
辦理要件:借款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最近一次的還款憑證、貸款還款卡折等。
辦理時限:提前與放款銀行預約辦理,申請資料齊全符合辦理條件,辦理期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
1、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前歸還全部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不受放貸時間限制;
2、借款人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不必支付違約金。
1
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于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2
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
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4
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
5
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6
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