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下房改房不能上市:
1、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2、被列入拆遷范圍的;
3、共有人不同意上市的;
4、違反產權人與原產權單位購房約定的;
5、國家、省、市規定不能上市的。
(二)房改房上市需具備以下條件:
房改房上市包括出售、交換、贈與、抵押和出租五種情形。已按標準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取得房產證的房改房,可以進行抵押和出租。若要出售、交換、贈與的房改房,則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已取得房產證;
2、出售的,已按標準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
3、交換、贈與的,已按成本價付清房款;
4、已交納應分攤共有建筑面積價款;
5、已按規定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1)已取得房地產產權證。
(2)出售、抵押、交換的,已按標準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
標準價:一般在1995年以前實行房改的,所購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標準價購買的,增值額的80%歸個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產權單位。
成本價: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購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價購買的,其增值部分全部歸個人所有。
補成本價:在1995年以前已經按標準價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辦理了補成本價的手續,視為以成本價購買,增值部分全部歸個人所有。
(3)交換、贈與的,已按成本價付清房款。
(4)已交納應分攤共有建筑面積價款。
說明:對于10層以上(含10層)的高層建筑,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由產權人以該面積的交易評估價的20%向原產權單位購買;對于10層以下的建筑,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由產權人以該面積的交易評估價的10%向單位購買。
(5)已按規定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1%。
這里需要注意兩點:
(1)一般來說,房改房上市后,原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都不能再次按房改政策購買公有住房、租用公有住房(含廉租房),不能再參加單位組織的職工集資建房,也不能再購買經濟適用房,政府有關部門也不將其列人無房戶的政策范圍。同時,也不再享受以后的貨幣分房的福利。如果其出售房改房未達到面積標準的,那么在將來的貨幣分房中,將按規定補差。
(2)房改房、經濟適用房上市無需再審批。2002年以前,根據我國的有關政策規定,房改房上市先要經過原產權單位同意,然后再由主管部門審批,只有具備上市準人證、房屋產權證和國土使用證三證齊全,才能獲準上市交易。后來,為了簡化手續,方便購房者,取消了房改房上市準人證和原產權單位同意兩道環節,即房改房可直接憑房屋產權證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國土證可以在交易過程中補辦,這種簡化行政審批的決定,不僅可縮短房改房上市交易時間,而且還能夠激活二手房市場,促進存量住房的流通,拉動住房消費。
一、房改房購買條件
目前,我國房改房上市交易實行準入制度。也就是說,只有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允許上市交易。這些條件主要包括:
(1)已取得房地產產權證。
(2)出售、抵押、交換的,已按標準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
標準價:一般在1995年以前實行房改的,所購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標準價購買的,增值額的80%歸個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產權單位。
成本價: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購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價購買的,其增值部分全部歸個人所有。
補成本價:在1995年以前已經按標準價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辦理了補成本價的手續,視為以成本價購買,增值部分全部歸個人所有。
(3)交換、贈與的,已按成本價付清房款。
(4)已交納應分攤共有建筑面積價款。
說明:對于10層以上(含10層)的高層建筑,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由產權人以該面積的交易評估價的20%向原產權單位購買;對于10層以下的建筑,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由產權人以該面積的交易評估價的10%向單位購買。
(5)已按規定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1%。
二、購買房改房注意事項
1、弄清“房改房”產權
“房改房”不同于商品房,消費者往往要面對情況多樣且資訊不太明朗的“個體”,在實施交易之前,弄清房改房“產權”是房屋買賣的“必修課”。
通過了解,二手房市場上的“房改房”無外乎兩種:完全產權和部分產權。形成這兩種“房改房”的原因,要追溯至當年的房改政策,當年職工參加房改購買房屋時,有市場價、成本價和標準價購房三種選擇,這三種價格出示的手續是有區別的,在購買“房改房”之前一定要調查清楚,做到心中有數。當年按市場價購房的,產權歸個人所有,可以隨時上市交易;按成本價購房的,產權歸個人,但一般5年后才能進入市場交易,交易前要交納土地出讓金;按標準價購房的,職工擁有部分產權,具體按照當年標準價占成本價的比重來確定。
1998年以前,許多職工都是按標準價購買的住房,按相關規定,以標準價購得的“房改房”上市時,應先補足標準價和成本價之間的差價。消費者在購買這種二手“房改房”時,要確認該房屋是否已按照成本價補足差價。
據了解,并非所有“房改房”都可以上市交易,比如軍隊、保密單位、教育部直屬高校的“房改房”,不可以隨便出售。
2、看看房子有無“前科”
和二手商品房買賣一樣,消費者同樣要弄清“房改房”的即時信息,并對房屋所有人的情況有大致的了解。“房改房”的真實“年齡”究竟有多大,消費者往往難以辨別,據專家介紹,“房改房”不像商品房那樣,在土地證上標示出土地明確的使用年限,只有在上市成交變成私房并補交土地出讓金后,才會按照補交出讓金的時間開始計算70年產權,但并不意味著“房改房”就成了新房子。
這樣來看,從產權證上看不出“房改房”的真實“年齡”,如果此套房屋幾易其手,房屋的實際“年齡”不就無從查起了嗎?
事實并非如此,消費者可以根據房產證和戶主的相關證件,到房管局交易大廳查詢該房屋的檔案,這樣可以確定“房改房”的實際“年齡”。
同時,在房管局交易大廳我們還可以查詢到“房改房”的即時信息以及戶主所享有的優惠政策。
通過查詢,消費者可以了解到此套“房改房”是否存在被查封和抵押的情況,并能夠查詢到戶主個人或與他人以共有的形式,實際擁有幾套“房改房”的信息。
如若房屋存在查封或抵押,戶主個人或與他人以共有的形式擁有一套以上“房改房”,則此套房屋無法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