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住房補貼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實物分配,實行新房新制度。先在機關、事業單位實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帶頭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過住房資金轉換,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推動經濟發展,因此,財政資金轉換問題必須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實,各級財政原用于住房建設的資金,可按一定的基數核定,轉換成行政機關和部分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
增發住房補貼后,居民購買經濟實用住房,要與現行規定的職工購買房改成本價住房相銜接,即在兩種情況下,購買同樣條件的住房,個人支付的房款大體相同,前者比后者要銷多些。
對于企業的住房補貼,首先是停止無償分房,其次是聯系房價增發補貼。企業情況千差萬別,工資水平高(即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到位)的企業,可不增發補貼;工資水平一般,資金轉化到有困難的企業,應在調整工資結構和增加工資時,逐步體現補貼因素;對困難企業,在效益好轉時,再予考慮。
濟南住房補貼政策如下:
一、無房、住房未達標職工的界定
(一)無房職工是指夫婦雙方均未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建住房及未通過各種補償購買住房(個人全額出資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除外)的職工。
(二)住房未達標職工是指夫婦雙方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和售價承租或購建的住房及通過各種補償購買的住房(個人全額出資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除外)經核定后的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本通知所稱規定標準是指職工的住房面積標準,其中,行政機關公務員、工勤人員的住房面積標準按規定的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準執行。
(三)行政機關公務員住房補貼建筑面積標準為:科級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級、25年(含25年)以上工齡的科員、辦事員70平方米,副處級、25年(含25年)以上工齡的正、副科級80平方米,正處級90平方米,副局級105平方米,正局級120平方米。
行政機關工勤人員住房補貼建筑面積標準:技術工人中的初、中級工和2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齡的初中級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80平方米。
(四)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由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財政部門核撥與財政有經費繳撥關系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資金按統一面積標準執行(見附表一),全額補助的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部門全額核撥,部分補助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部門按一定比例核撥。
二、職工住房面積的核定
(五)下列住房的面積均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1、職工及其配偶按規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價、標準價(含標準價優惠)購買或集資購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2、職工及其配偶按高于當年房改成本價集資購建住房的,其購建住房面積減去扣除面積部分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扣除面積=(職工購建房款-職工按當年房改成本價規定購房實付房價款)÷與所購住房同地段經濟適用住房價款×集資購建住房面積。
3、職工承租公房(含標準租私房)危改回遷的,其回遷住房中按房改成本價購得的面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4、兩個(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價格購買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積按職工居住的居室面積和應分攤的面積之和核定,具體公式為:
職工住房面積=(本套樓房建筑面積-居室面積之和)×分攤系數+居室面積。
分攤系數為居住戶數的倒數。
5、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同住人經房屋產權單位同意并按規定辦理租賃變更手續成為承租人的,核定為變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積。
6、職工及其配偶申請承租或購買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積合并計算。
7、職工及其配偶按同一渠道分得的多套住房,住房現承租人或購買人無論是職工及其配偶,還是其子女,原則上核定為職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積,超出住房面積標準的部分可核定為子女住房面積。
8、職工及其配偶承租或按房改優惠價購買軍產房的,應核定為住房面積,其中承租的不可售公房騰退后,可按有關規定申領住房補貼。
9、職工夫婦雙方已按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購)價承租或購建住房的,其陽臺建筑面積的50%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復式結構的閣樓其建筑面積的70%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獨立使用的平臺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六)下列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1、職工及其配偶全額出資以市場價或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建造的住房和以市場租金承租的住房;
2、以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
3、職工及其配偶退還承租的標準租私房。
(七)職工住房核定面積按建筑面積計算,建筑面積計算方法按有關規定執行。承租住房的,按實測面積計算,也可以按租賃合同上注明的住房使用面積乘以1.333折算成建筑面積;購買住房的,按產權證上注明的建筑面積計算。
職工現住高層住宅,采用實測方法計算建筑面積的,在扣減10%的建筑面積后作為核定面積;采用使用面積乘以1.333折算成建筑面積的,核定面積不減少10%。
三、無房職工住房補貼的計發
(八)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以下簡稱無房老職工)其住房補貼采取分段方式計發,其中1998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內的住房補貼按一次性方式發放,計算公式為:
一次性住房補貼=(無房老職工1998年月均基本工資×年度月住房補貼系數×職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職工住房補貼建筑面積標準)。
無房老職工1998年12月31日后工作年限的住房補貼采取按月方式發放,1999年1月1日后至機關事業單位開始發放補貼期間的月住房補貼一并補發,按月補貼退休后停發,具體發放計算公式為:
職工按月住房補貼=職工當月基本工資×年度月住房補貼系數。
(九)1998年12月31日后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以下簡稱無房新職工)住房補貼采取按月發放方式,發放計算公式和發放時間跨度與無房老職工的月住房補貼發放相同。
(十)無房職工住房補貼計算公式中的月基本工資是指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職員和工人的月基本工資。其中,行政機關公務員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之和;行政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和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之和;行政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之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之和;事業單位職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崗位目標管理津貼之和;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為本人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和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之和;事業單位普通工人為本人等級工資和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之和。
(十一)1998年12月31日前已離退休的無房老職工一次性住房補貼計算公式中,1998年月均基本工資按職工1998年月均基本離退休費計算,基本離退休費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各種津貼、補貼和各部門自行發放的各項補助。行政機關人員具體標準為:正局級800元,副局級700元,正處級570元,副處級510元,正科級440元,副科級及副科級以下380元;工勤人員中高級技師480元,技師和高級工430元,中級工、初級工及普通工人370元。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1998年月均基本工資參照行政機關單位有關人員標準確定。
(十二)1999年1月1日及以后由其他單位調入機關事業單位的無房職工,其1998年月標準工資由調入單位比照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月均標準工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