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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鬧離婚,現有房產一套(房子為二手房),車一輛。房產先是由原房主委托第三人代理出售房屋,并與男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后,原房主出具一份轉讓和授權委托,被轉讓人和被委托人均為男方。之后,夫妻登記結婚。婚后,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并貸款。房屋過戶時銀行尚有25萬貸款沒有還清。辦理過戶后,將房屋貸款增加到了45萬,是以房屋作抵押貸款的。多帶出來的20萬中,18萬元用于購車,2萬元用于生活消費。房屋購買和過戶時價值50萬元,現價值100萬。車輛現價值10萬元。貸款后,共同還款本金10萬元,利息15萬元。房產證是男方的名字,借款人為男方,女方為共同抵押人。以上所述有相關證據。問題一,除共同還款部分,該房產是否可以認定為男方婚前財產。理由和依據。問題四,婚前房產的首付額度是否影響房產分配?辦理過戶時曾有對房屋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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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個還是有區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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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如果結婚了,婚后夫妻是共同財產,如果沒結婚,房產證有你們兩的名字,還是你們兩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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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加上名字,肯定不如婚前加名字好處多,例如婚姻不好,離婚后,男女雙方財產平半分,房子一人一半,但是婚前加名字需要手續費,蠻貴的,婚后加名字就不需要太多手續費,但是對自己以后沒有太多的保障,因為房子除去首付,還貸的一半才有可能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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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啊,應該可以的,不過還是要去協調的,建議咨詢一下律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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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咨詢法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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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提取首先要滿足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買房按揭本身就是可以提取的。
引用規定如下:
3、職工償還購房貸款,只能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能提取父母、子女公積金賬戶余額。
這樣,你們結婚后,你就可以在繳納滿6個月后提取你的公積金賬戶用于還貸
不過提取也有限制:
每年提取一次
每次提取的金額不得超過當應應還貸款的總額,也就是說,如果你們一年還貸3萬,兩個人最多也只能提取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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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但婚后為你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必須得到男方同意,且該房產已取得房產證;
2、在房產證上為你加名后,該房產就屬你們夫妻共有財產。對房產的共有方式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果加名時不注明共有份額時,則該房產屬于你們共同共有,雙方各占一半,你所占份額相當于男方贈與給你;
3、為配偶加名不麻煩,手續很簡單,帶上原房產證、身份證、結婚證等,雙方共同到房產中心申請變更登記即可。需要的費用:登記費及工本費100元左右、權證印花稅5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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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托手續,并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準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于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此外,專家提醒還需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對于非本地居民來說,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因此在確定主貸款人時,要考慮到這個因素。
4、所占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占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依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但目前有少數新潮夫妻,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產證上載明。
5、準夫妻買房重登記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準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專家建議應該在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下點功夫。
這里所說的準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并不能當做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還有一種情況也需提前考慮,即只有一方出資的情況下,是否在房產證上也登記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記上,不出資一方所占份額是多少,也需要確定下來,并在房產證上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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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可以把房產證改為女方名字。通過過戶方式修改。
房產證過戶辦理流程:
一、到“登記信息、驗證協議”窗口辦理信息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
二、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評估手續;
三、到“公證”窗口辦理公證手續;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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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現在寫兩個人的名字,意味著共同財產,如果只是寫你男友的,就是婚前財產,你沒有份的,婚后加上你的名字,要不了多少錢,只是辦理一下變更而已。工本費10元,登記費80元。首先很明確購房是婚前行為,所以該房產為你個人財產,婚后共同還款部分為共同財產!所以這種情況下,給配偶加名字,確實要再收契稅。”由于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所有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 ????至于收費標準每個地方的房管部門要求不一樣你可以致電所在地的房管所咨詢.
價格來源網絡,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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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3.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后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4、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 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以上價格均來自網絡報價,僅供參考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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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寫兩個人的名字,意味著共同財產,如果只是寫你男友的,就是婚前財產,你沒有份的,婚后加上你的名字,要不了多少錢,只是辦理一下變更而已。工本費10元,登記費80元。首先很明確購房是婚前行為,所以該房產為你個人財產,婚后共同還款部分為共同財產!所以這種情況下,給配偶加名字,確實要再收契稅。”由于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所有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 至于收費標準每個地方的房管部門要求不一樣你可以致電所在地的房管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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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的,您父母作為主貸款人,子女作為次貸款人,就行,不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婚后買房是夫妻共同財產,若以你的名義貸款,房產證上必須得是你的名字,也可夫妻雙方共同還貸,辦理房產證時需你老公去房產處簽訂此房與他無關,他放棄此房的產權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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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于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后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后進行分配。
不屬于共同財產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相關知識
新婚姻法婚后買房的注意事項:
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準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托手續,并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準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 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于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此外,專家提醒還需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對于非本地居民來說,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因此在確定主貸款人時,要考慮到這個因素。
4、所占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占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依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但目前有少數新潮夫妻,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產證上載明。
5、準夫妻買房重登記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準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專家建議應該在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下點功夫。
這里所說的準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并不能當做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還有一種情況也需提前考慮,即只有一方出資的情況下,是否在房產證上也登記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記上,不出資一方所占份額是多少,也需要確定下來,并在房產證上載明。
專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資一方為表誠意,在房產證上就寫對方一個人的名字,這意味著自己完全放棄了房屋的所有權。
新婚姻法婚后買房的相關信息就和大家分享到這里了,其實這些都跟我們有著切身利益關系,所以尤其是打算買房結婚的小兩口更要注意了。
希望以上資料能幫助到你。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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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女方可以以購買住房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個人公積金賬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身份證件或有效身份證明
(2)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及變更頁
(3)有效婚姻關系證明
(4)購房合同(正本)
2,如果婚后女方共同償還貸款,還需要同時向公積金中心提代以下材料:
(1)交易資金劃轉協議或自行劃轉聲明
(2)購房首付款發票(收據)或房價款收據
(3)首付款在指定專戶存儲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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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她的名字,因為結婚后房產歸你夫妻二人所有;2、夫妻二人感情好,不會離婚;3、假如你夫妻二人不和,最后發展到感情破裂乃至離婚,房產也應為你夫妻二人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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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屬于婚前財產,房產屬于一方。但如果房產證上寫有兩個人名字,或者是婚后再加上另一個人的名字,那就是共有財產了。
房產分配,如果房產證只有一個人名字,房產分給一方,另一方無權分割;如果是兩個人名字,財產分割時,要看房產證上寫你們倆名字時,夫妻雙方有無書面或電子郵件等形式的“約定”,如果有“約定”按“約定”的內容分割。
婚后買房,不管買房子的錢是誰出的錢,不管產權證是誰的名字,都認定為是夫妻共有財產,分配時是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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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論是否結婚登記,只要將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房產就是你倆共同所有了。
2、想把房產變為婚后共同財產,只需要雙方簽署一份協議,說明房產歸婚后共同財產,保留好協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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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于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后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后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