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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損失,與他人簽合同時,一定要留點神,看準了。
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于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簽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后,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訂金”雖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簽合同時,卻經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徑庭。合同中,如果寫的是“訂金”,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只能得到原額。
在售樓書驗完以后要簽訂認購書,要交定金,提醒購房人要注意,認購書里的定金和訂金的區別,定金是一個專門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對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擔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規則,它有特定的法律內涵,叫做給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
交付定金注意事項:
由于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時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確,這極容易引發二手房交易上下家之間的定金糾紛。為此,建議購房者在下定金時注意以下事項:
(一)與中介公司簽訂書面的中介協議,該協議至少應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價、保留期限及定金的處理方法等約定,并一定要加蓋中介公司的印章。
(二)與中介公司簽好中介協議后實際交付定金前,購房者還應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書。
(三)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與上家之間就該房屋掛牌出售的委托協議,在該協議中應當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價、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內容。
(四)收到委托書后,在交付定金時應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據,該收據要包括經辦人員和中介公司的印章。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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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買房屋的時候很多人會用到訂金,那么買房的訂金能退嗎?其實訂金是購房的預付款,在不購房的情況下,開發商應當退還訂金的,如果購房人交付的是訂金,訂金是購房的預付款,在不購房的情況下,開發商應當退還訂金。如果購房人交付的是定金,根據法律規定的定金法則,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當然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還。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商不得銷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交納了定金,那么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因不能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方也是應當返還定金。買房的訂金是否可以退?上文對這個問題有相關的解析,訂金是可以退還的,但是定金需要一定的條件才能退還的。希望對你了解買房的訂金是否可以退這個問題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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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于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簽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后,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相比之下,“訂金”雖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簽合同時,卻經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徑庭。合同中,如果寫的是“訂金”,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只能得到原額。
有些個人和企業利用人們法律知識的欠缺,在訂立合同時,故意設下陷阱,將“定金”寫成“訂金”,以逃避法律制裁。為避免損失,與他人簽合同時,一定要留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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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沙發的訂金交了,同城一天內就可以到,省外可能會2到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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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分不清定金和訂金的區別,買房的定金是可以退的,但你需要去協商,退全款應該是有點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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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定金不高于總房價的20%,如果你是買主,當然越少越好,畢竟很多事情很難說,一出現什么麻煩,你會處于不利地位,尤其是中介費,千萬不要交完,能少交就少交你一交完的話,有點啥事,你就會馬上從爺爺的位置變成孫子。至于首付,這個你可以和賣家商量,會專門有個對這個交錢的時間限制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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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時注意定金與訂金區別
定金是指在債權債務關系中,為證明債的成立和保證債的履行,一方當事人在債務未履行之前,先行交付另一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貨幣。定金是債權擔保的一種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訂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質,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訂”的含義是訂立、預訂之意。通常人們把購房合同的訂金劃分為預付款,意思指購房者怕看中的房子不能買到而交的預訂的錢,可以理解為一種預付款行為,合同確立、履行時預付款要充抵價款,合同不成立時預付款應當返還。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規定,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2、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后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3、定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擔保法》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 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所以針對你的情況:如果按照合同注明的“定金”,對方違約則要雙倍返還定金;如果按收據“訂金”,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即使認定為一種履約保證,這種保證也是單方的,它只對給付方形成約束,即給付方對收受方的保證。若收受方違約,只能退回原訂金,得不到雙倍返還;若給付方違約,收受方會以種種理由把訂金抵作賠償金或違約金而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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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金是一個專門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對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擔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規則,它有特定的法律內涵,叫做給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
2而訂金不是對合同起擔保作用,它只是起擔保作用,叫做給付訂金的一分不履行債務的可以要求返還訂金。所以,在認購書中寫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個“定”(訂),因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
3在實踐中,開發商與購房者之間會通過簽訂認購、訂購、預訂合同的方式向購房者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擔保。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即購房者無故不訂立合同的,開發商有權不返還定金,開發商不訂立合同的,應向購房者雙倍返還定金;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開發商應當將定金返還購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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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實體還不存在,就是說樓還沒建成,你也確認要了,你的”定金”是定上名額,如果實體出現后(就是說房子建成后)和之前開發商承諾的有出入,”定金”是要又倍返還給你的;如果和之前承諾的沒有出入,但你卻不想要了,則”定金”就成為房款的一部分.你是無權要求其返還的.而”訂金”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你一定要看清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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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金屬預付款性質,可以退;定金是合同一部分,不可以退,如屬對方違約,則可以要求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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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一種約定,如果雙方合同約定不準反悔,那么買方違約不得要求返還定金。如果賣方違約,買方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如果合同沒有約定不退訂金,那么你就可以要求退,如果他們不退,你就去房管局投訴,或者去消費者協會投訴。中介很怕政府部門查處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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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否能退都要根據購房的情況,有些情況下是可以退的。現在就交大家一些定金退回的技巧。
1、如果開發商是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的(即沒有拿到你所購房源的預售許可證),那么不想要買房的話,定金是可以退回的。我國《商品房銷售的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的銷售條件的,開發商不能銷售商品房也不能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這些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交納了房屋“定金”,那么無論雙方是不是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無條件的退還定金給購房者。
2、如果不想買房是因為房屋開發商存在欺詐等行為,或者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對合同條款協商不下,那么在這樣情況下,開發商也是要退還購房定金。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相關規定,因不能歸責于當事人的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方也是應當返還定金的。比如,由于發生了不可抗力導致購房者無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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櫥柜訂金一般需要交100-500元 整體櫥柜,亦稱“整體廚房”,是指由櫥柜、電器、燃氣具、廚房功能用具四位一體組成的櫥柜組合。其特點是將櫥柜與操作臺以及廚房電器和各種功能部件有機結合在一起,并按照消費者家中廚房結構、面積、以及家庭成員的個性化需求,通過整體配置、整體設計、整體施工,最后形成成套產品;實現廚房工作每一道工序的整體協調,并營造出良好的家庭氣氛、濃厚的生活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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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不同于作為預付款的訂金,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2個概念。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違約方無法收回付出的定金,不過在實際操作中,還是有機可乘的。 如果你堅持是因為太吵就想退定,肯定是沒有道理的;因為你當時下定時的現況就是這樣的,實現合同的前提并沒有改變。你單方面違約自然只好自己承擔損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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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寫的是訂金,是可以退的。“訂金”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它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擔保性質,可視為“預付款”,當合同不能履行時,除不可抗力外,應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過錯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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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定金是根據每個公司不同、項目類型不同而不一樣的,大多數的公司對于公寓房的定金是收取2~5萬元;對于高端的項目定金會收取5萬以上,甚至于20萬!所以說定金多少和房子大小是沒有什么大關系的!你是指買家吧,交定金時只要他帶錢的身份證就行,別的什么也不要了.價格參考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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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規定,定金不能超過合同價款的20%,除這條標準外,法律并沒有規定定金實際交付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中,定金分不同情形,有大定和小定。小定一般是達成購房意向或確定簽約時支付的,通常數萬元不等。大定指的是正式定金,一般是房款的百分之十到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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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1、先區分清是“訂金”還是“定金”,這兩者只有一字之差但差別可大了,如果協議或收據上寫的是“訂金”則相當于預付款,如果你不能買房了則可以要回訂金的,如果是“定金”,那性質就變了,合同法明確規定,如果你交了定金而不買房了定金不退的,開發商有這樣的權利的,這是法定的;2、國家沒有統一規定交定金后多久交首付,這就要按雙方約定了,如果你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內交首付,可以視同你放棄購房,你的定金就要不回來了;3、誰都不愿意看到自己的房子成為爛尾樓,如果真是遇到了那只能認倒霉了。4、什么時候辦理按揭國家是有規定的,國家規定多層建筑封頂、高層主體完工就可以辦理按揭。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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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定金是根據每個公司不同、項目類型不同而不一樣的,大多數的公司對于公寓房的定金是收取2~5萬元;對于高端的項目定金會收取5萬以上,甚至于20萬!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 20%。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訂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購房者向開發商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約定的債務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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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交定金需要注意的事項,通常,當購房者選中了想要的房子,發展商一般先要和欲購者簽一份《認購書》,約定所購房子的房號、總價、單價、付款方式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