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問題,到期后在政府批準的前提下,作為業主可以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而繼續使用土地。
-
房產證上都會注明使用年限的,一般產權是70年,70年的計算方法是這樣的: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
美國是資本主義國家,資本主義的基礎就是個人財產至高無上,這個是明文在各國的憲法中重要位置的,所以作為自由財產的土地和房產就沒有什么年限問題,只有每年繳納財產稅費的問題。
在中國,土地是國有的。住宅大部分使用的就是國有土地,而現在所說的買地都是買土地的使用權,既然是使用權就有年限,所以就有住宅70年,辦公廠房50年,商業40年的規定。
-
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在我國的個別城市是分開兩個本,而且確實也有年限的不一樣。土地使用證是在土管局辦理的,他說明這片土地的使用年限。而房產證是在交易中心辦理的,繳稅的地方也不一樣,他說明的是在這片土地上這間房子的使用年限。現在新購買的商品房基本上全部是土地和房產在一起,使用年限從批地開始計算,年限為70年。
-
現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們最愿意糾結都就是這個商品房產權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產權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讓很多人都擔心,那我么豈不是一直也沒有一套完全屬于自己的住房,即使買房了還不是等于找了個長期的租房,只不過時間長一點而已。
這事錯誤的,其實所謂的商品房產權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產證上會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只用補交地稅就可以了。因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還是屬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會重新給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計算的。
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
商品房產權年限是70年,其實所謂的商品房產權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產證上會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只用補交地稅就可以了。因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還是屬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會重新給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計算的,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
一、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0)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 年。 二、簽合同才知道使用年限是50年,而且從2006年算起,他們解釋說是2008年之前買的土地,我想還沒有住就過去了8年,這樣算是對的。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從政府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權開始計算,不是從你買到房子之日開始計算的
-
你好,商品房土地用途為住宅的,使用年限一般為70年。希望可以幫到您。
-
一是普通住宅商品房,使用年限70年。二是商住兩用商品房,使用年限50年。三是純商業商品房,使用年限40年。
-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按建筑類型用地性質不同可劃分為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和工業用建筑。一般情況下,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 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 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
1、房屋產權年限從批地之日算。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
2、房屋產權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于這個年限。
-
-
要的,商品房有它的使用年限
-
這個問題會因各國的法律制度不同而不同。
國外大部分是資本主義國家,資本主義的基礎就是個人財產至高無上,這個是明文在各國的憲法中重要位置的,所以作為自由財產的土地和房產就沒有什么年限問題,只有每年繳納財產稅費的問題。
-
所有的產權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在內,房子的產權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子還存在,產權就存在,沒有年限的限制。所謂的50年或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年限,按照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后可以申請繼續使用謝謝啊
-
房屋是你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
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周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我見過的幾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分別為38,47,58!
70年后,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當然你也可以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繼續享有土地使用權。
這個問題是焦點,因為現在國家正在制定新的《物權法》,其中會有關于使用年限的條款,到期后收不收土地出讓金,收多少,正在討論,尚無定論。
-
重慶商品房使用年限 一般是40幾年。剩四十幾年都還是比較常見的,因為起步是50年,開發商修幾年,到手就剩40幾年。如果只剩30幾的,就要考慮一下價格比率了。我知道的重慶一些老盤,魯能星城,這個大家都很熟了吧,老盤了。目前還剩38年。金鵬兩江時光,渝北西政旁邊,目前還剩33年。
-
現在商品房大概分三種:一是普通住宅商品房,使用年限70年。二是商住兩用商品房,使用年限50年。三是純商業商品房,使用年限40年。
-
商品房使用年限是70年的,這里的70年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是指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到期后,房屋還在的話,只要補交地稅就可以了;這個70年時間跨度是指從該塊土地取得之日起算。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
如果要過期的話看下面。希望對你有用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注: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
您好,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是50年哦~
您轉成商品房的時候要看一下,這個土地已經使用了多少年了,如果已經有2年了,那么轉成商品房后使用年限就變成了48年~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您~
-
一般商品房使用年限指的是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而它的建筑產權是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在我國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當住宅建設的商品房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這使得住宅業主感到安心。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沖突問題,消除了二手房購買者對土地使用權年限的后顧之憂,將促進二手房的流轉,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雖然《物權法》沒有提及續期后的費用及相關問題,對商業和綜合建設用地如何處理,能否自動續期也沒有具體規定,不過,隨著后續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將對《物權法》相關部分進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