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共有產權住房,其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后以較低的價格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配售時,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個人抵押貸款的話,首先看房主在銀行的信譽度如何?在查下房子是否是大產權的商品房等等,大概流程:準備資料--房產評估--銀行面簽--補齊資料--銀行批貸--抵押登記--放款,希望可以幫到您。
-
上海的共有產權房就是經濟適用房。各區個街道都有申請。帶好身份證,戶口簿,產權證到戶籍地所在地街道(鎮)社區事務服務中心有專門窗口咨詢、申請。共有產權房的申購者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獲得住房60%或70%的產權。一旦購房家庭想進一步借助市場改善居住條件,可在滿規定5年限之后,將擁有的產權出售(政府擁有優先回購權)
-
共有產權房”,即[1]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起在江蘇省淮安市進行試點,該模式已在江蘇省其他地區獲得了
-
所謂共有產權房,就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后低價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共有產權房”,即[1]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起在江蘇省淮安市進行試點,該模式已在江蘇省其他地區獲得了推廣。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產權房的準入門檻,月收入達5000元的也可以申請。2013年10月末,上海共有產權保障房開始搖號選房,2013年共籌集約3萬套房源。住建部日前召集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開了一場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座談會。在會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黃石、淮安6個城市明確被列為全國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
-
1、共有產權房的概念。指一家房地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即共有人,在實踐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別按自己所擁有的份額的大小,對共有房地產享有一定的利益,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后者是指兩個以上權利人對全部共有的房地產享受同等的權利,并承擔相等的義務。2、共有產權房的特點。“共有產權房”作為經濟適用房的變異形式,其顯著特點在于價格形成機制。“共有產權房”用地性質由劃撥改為出讓,并完全按照商品房進行開發,且銷售價格計算也等同于商品房。另一個顯著特點在于“共有產權房”的出資方式,它是由政府按照“三七開”或“五五開”墊資,并不影響購房者向銀行申請商業貸款等。就其出資方式的本質來說,與開發商推出的所謂“零首付”優惠政策比較,前者的墊資人是政府,后者的墊資人是房產商,從融資模式上看,并無本質差別。
-
2015上海經濟適用房價格是多少?上海經濟適用房房價在3月份出臺最新準入標準,這次將放寬申請條件,使更多人收益。據了解最新公布上海經濟適用房價格單價在5300元/平方米-8100元/平方米之間,更多選擇供大家選擇。黃浦區最新公布的共有產權保障房分布在浦東三林、浦東航頭、青浦徐涇等地,總數達910套,其中一居室270套、二居室554套、三居室86套。從本周五起至3月5日,黃浦區申請家庭可赴相關地點進行選房。希望回答能夠幫到您。
-
保障住房又稱經濟適用房。共有產權就是你住的那套房有一部分是你的,有一部是政府的(或者他人的),具體產權比例在合同中會有約定。政府那部分產權什么時候可以轉給你,在合同或者分配經濟適用房的時候有明確的規定。
-
房屋產權證的共有人,就是兩人以上共有房屋時,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全體所有權人;在申請辦證時,以兩人以上名義申請。
-
共有產權住房,其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后以較低的價格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配售時,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
-
共有產權住房申購條件及受理點
一、新就業人員
1、申購條件
(1)具有市區城市居民戶口;
(2)具有中專以上學歷;
(3)自畢業的次月起計算,畢業不超過八年;
(4)已與市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并參加市區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
(5)申請人已婚或未婚;
(6)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且在市區無私有房產。
2、受理點:市住房保障中心服務部(健康東路55號房產大廈2樓)
二、進城務工人員
1、申購條件
(1)已與市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2)在市區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兩年以上;
(3)申請人已婚或未婚;
(4)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且在市區和戶口所在地縣的縣城(含淮陰、淮安區)無私有房產;
(5)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122元。
2、受理點:市住房保障中心服務部(健康東路55號房產大廈2樓)
三、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申購條件
(1)具有市區城市居民戶口2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122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高于16平方米,且無其它房屋;
(4)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
(5)家庭財產不得高于規定額度。
2、受理點: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
-
-
雖然國務院及其下屬部委明確提出今年在全國范圍推廣共有產權住房制度,但目前仍未下達統一的共有產權房申請標準,以下僅從已推出共有產權住房試點的城市確立的申購標準做參考。淮安市區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購買共有產權房,申請條件十分嚴格,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800元,具有市區城鎮常住戶口8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主要是針對低保人群,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同時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2010年,上海市共有產權房開始申請供應,申請人需要具有城鎮常住戶口3年以上,且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無住房出售或贈與行為。在準入條件上,上海實行“雙困”標準,住房困難標準為人均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其中同一戶口所在地住房中兩代以上復合家庭可享受一定面積放寬。經濟困難標準自2010年起連續4次放寬,目前3人及以上家庭已放寬到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00元、人均財產15萬元以下,兩人及以下家庭可在此基礎上上浮20%,基本覆蓋了中等收入但仍無市場購房能力的“夾心層”群體。山東省平原縣剛開始實行“產權共有”時,分配面很窄,2010年規定必須是城鎮低保戶、無房(如有房,人均不超15平方米、總住房面積不超50平方米)的家庭;后來經過多次調整,2012年的8月20日,平原縣將執行標準放寬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家庭住房總面積不超75平方米”。共有產權房制度與經濟適用房制度有什么區別?與經適房存在的源頭審批和套利漏洞不同,住建部有關人士表示,共有產權房不僅可以保持其保障房屬性,而且,即使住滿5年后上市轉讓,購房者也要優先轉讓給共有產權人,也就是地方政府,由政府按市價購買產權獲得完整產權。按照約定,上海當地政府占共有產權房30%―40%的產權,60%―70%的產權歸個人。由于產權收益共享、補繳差價等因素,使得溢價大幅縮小,杜絕了共有產權房的尋租現象。北京近日也明確規定,自住型商品房為“共有產權性質”,購買后,原則上5年內不得轉讓;5年后轉讓的,按照價格差價的30%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同時,保障房從“完全產權型”轉向“共有產權型”,有利于地方政府積蓄財政實力和制度保障來推進保障房建設,也有利于讓市場介入、發揮市場作用。中國指數研究院華中市場總監李國政認為,當前的保障房建設模式,政府提供了財政補貼、出讓金優惠等支持。而共有產權房實際上是把這些支持以共有產權的形式明確下來,使住房保障政策更加法治化。希望您采納謝謝。
-
住建部副部長齊驥日前表示,在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方面,近期將著力推進指導地方有序開展共有產權保障房的探索。專家表示,廣州已具備試行共有產權房的條件
-
共有產權房”,即[1]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起在江蘇省淮安市進行試點,該模式已在江蘇省其他地區獲得了
-
1、共有產權房的概念。指一家房地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即共有人,在實踐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別按自己所擁有的份額的大小,對共有房地產享有一定的利益,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后者是指兩個以上權利人對全部共有的房地產享受同等的權利,并承擔相等的義務。2、共有產權房的特點。“共有產權房”作為經濟適用房的變異形式,其顯著特點在于價格形成機制。“共有產權房”用地性質由劃撥改為出讓,并完全按照商品房進行開發,且銷售價格計算也等同于商品房。另一個顯著特點在于“共有產權房”的出資方式,它是由政府按照“三七開”或“五五開”墊資,并不影響購房者向銀行申請商業貸款等。就其出資方式的本質來說,與開發商推出的所謂“零首付”優惠政策比較,前者的墊資人是政府,后者的墊資人是房產商,從融資模式上看,并無本質差別。
-
成都共有產權房申請條件準入標準:
戶籍限制: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
收入標準:以3人家庭為例,原政策規定,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600元以下(含1600元)、人均財產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才可以申請,而按照新政策,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100元以下(含2100元)、人均財產在8萬元以下(含8萬元)的可以申請。
住房標準:原有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的2人申請家庭,購買一套二居室;其他2人申請家庭,購買一套二居室。
行為限制: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年齡限制:同時符合上述標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男性年滿28周歲、女性年滿25周歲,可以單獨申請購買經適房。
-
“共有產權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
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起在江蘇省淮安市進行試點,該模式已在江蘇省其他地區獲得了推廣。
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產權房的準入門檻,月收入達5000元的也可以申請。
2013年10月末,上海共有產權保障房開始搖號選房,2013年共籌集約3萬套房源。
住建部日前召集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開了一場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座談會。在會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黃石、淮安6個城市明確被列為全國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
-
“共有產權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起在江蘇省淮安市進行試點,該模式已在江蘇省其他地區獲得了推廣。
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產權房的準入門檻,月收入達5000元的也可以申請。
2013年10月末,上海共有產權保障房開始搖號選房,2013年共籌集約3萬套房源。
住建部日前召集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開了一場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座談會。在會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黃石、淮安6個城市明確被列為全國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
價格來源網絡,僅供參考
-
雖然國務院及其下屬部委明確提出今年在全國范圍推廣共有產權住房制度,但目前仍未下達統一的共有產權房申請標準,以下僅從已推出共有產權住房試點的城市確立的申購標準做參考。
淮安市區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購買共有產權房,申請條件十分嚴格,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800元,具有市區城鎮常住戶口8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主要是針對低保人群,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同時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
2010年,上海市共有產權房開始申請供應,申請人需要具有城鎮常住戶口3年以上,且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無住房出售或贈與行為。在準入條件上,上海實行“雙困”標準,住房困難標準為人均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其中同一戶口所在地住房中兩代以上復合家庭可享受一定面積放寬。經濟困難標準自2010年起連續4次放寬,目前3人及以上家庭已放寬到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00元、人均財產15萬元以下,兩人及以下家庭可在此基礎上上浮20%,基本覆蓋了中等收入但仍無市場購房能力的“夾心層”群體。
山東省平原縣剛開始實行“產權共有”時,分配面很窄,2010年規定必須是城鎮低保戶、無房(如有房,人均不超15平方米、總住房面積不超50平方米)的家庭;后來經過多次調整,2012年的8月20日,平原縣將執行標準放寬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家庭住房總面積不超75平方米”。
-
共有產權房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購買共有產權房屋辦理過戶時,比單一產權人過戶要復雜,需要每個共有權人都簽署與售房有關的所有文件,如果買房人辦理貸款,還需所有共有權人在銀行工作人員面前簽署售房文件。
在房地產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時,房產共有人應當到場配合買房人辦理過戶手續。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現場,需提供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授權他人代為辦理。需要的手續主要有:
1、買賣雙方持買賣協議、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原《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并申報交易價格;
2、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實際上是必須,因為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般和房地產評估機構是一伙的),要求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價格評估;
3、由買方到財政部門繳納契稅,賣方到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根據情況有優惠政策),任任何買賣雙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協議中約定一方)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交易費、工本費;
4、等待領《房屋所有權證》
5、買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工本費,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以上就是對“什么叫共有產權房,共有產權房如何辦理過戶手續”的一些介紹。我們在購買共有產權房時,一定要注意需要取得所有共有的書面同意,否則買賣合同將無效,也辦理不了過戶手續,在購買二手房時,為了避免損失,我們最好帶上專業的律師。
-
一般而言,房屋產權分割分為兩種,一種是協議分割,另一種是通過法院進行裁判分割。 協議分割 協議分割是指分割共有物,共有人之間能夠協商的,按照協商的分割方式進行。所謂協商,必須經共有人一致同意。根據《物權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分共同共有的財產,應當經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裁判分割 裁判分割一般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分割,分為實物分割、變價分割和折價分割三種。 實物分割是指共有人可以通過協議確定分割的一種方式。如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并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 變價分割是指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如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折價分割是指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如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予以分割。這里規定的折價分割,是指由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取得共有財產,對其他共有人給予金錢,或者實物,或者金錢+實物。采取這種方式分割共有財產,首先要評估共有財產的價值,最好由中介機構進行,然后才能進行折價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