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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房屋的所有權沒有到期的概念,是永久性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權是有期限,出讓性質的土地使用權是70年。到期后根據物權法是自動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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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5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是否需要支付相關費用的問題,關系到廣大居民切身利益。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第六次審議的物權法草案取消了以前草案中的有關需要支付費用的規定。
關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問題,草案五次審議稿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后,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支付土地使用費 。續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費支付的標準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審議過程中,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自動續期”的規定普遍表示贊成。同時,有的常委會委員提出,住宅建設用地續期后住戶還要支付土地使用費,這樣規定是否合適,建議進一步研究。
住宅建設用地續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費的問題,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研究認為,這一問題需慎重對待,目前以不作規定為宜。屆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再作慎重研究。因此,建議刪去土地使用費的規定。
而對于非住宅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續期問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草案五次審議稿有關規定修改為:“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正因如此,你不必太介意土地使用期限的問題,因為這關系到大眾的切身利益,任何法規政策的出臺,都會充分考慮大眾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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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70年住宅產權到期后的解決方法如下:
1.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
2.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007年8月30日起施行修訂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二條對此作出了規定:
第二十條國家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據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實際年限和開發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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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產權:
商住樓在批土地的時候批的是商業用地,是買的,不投標,所以價格比投標的住宅用地價格要便宜,但商住樓與住宅樓有區別的:
一、是生活費用,水費電費等,但有此與zf關系好的開發商水電費已經協商好的,按民用水電標準收取,但具體怎么算法還是交房了才真正知道的,如果是真的住的,倒沒什么問題,雖開發商在買前答應是民用標準收,如果是開公司了,還是要按公業標準收取,這個我有過這樣的先例.
二、買房費用,住宅契稅是房屋總價的1.5%,而商住樓是3%。還有,如果是按揭貸款的,利息不同,商住樓要高1%左右的利息,每個月要多交利息費用。
三、交易費用,如果你住了5年,條件好了,想賣了換個大的,商業用地(商住樓)全額按最高標準征稅,而住宅有很多稅費優惠,而且差很多,最多差5.6%營業稅+1.5契稅=7.1%的稅費,50萬的房子差3.8萬的稅
四、產權年限,商住樓(商業用地)年限5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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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產權到期后可以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于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了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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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70年,商業40年。 ??“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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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普通住宅產權使用年限是70年,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望采納,謝謝!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于這個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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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物權法》規定,住宅產權70年,到期自動續期,而其他性質土地如何續期無明確政策。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后交納出讓金,一般是誰使用誰交錢的原則,到期后,需向國土部門提交一份申請,他們會組織評估機構對土地價格進行評估確定需要交納的出讓金數額。而如今許多開發商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往往會追逐市場的熱點,這就出現了一些樓盤在建設時實際上導致土地性質發生了變化,有的在工業用地上建起了住宅;有的在住宅用地上建起了商業物業等等,這些做法都會牽扯到土地使用年限及土地出讓金的問題,從現實情況分析,一般都是購買者的權益受不到保護。而國家的法律又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由于開發商“曬地皮”而損失的土地使用年限,往往會轉嫁到購買者的頭上。 相關知識: 土地使用年限及其計算方法 按照《*******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相關條款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按不同的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為70年;工業用地、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為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為50年。 據了解,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很多,有的是由于建設資金不到位,有的是因為建設手續不全,有的又牽扯到債務糾紛,有的則因為拆遷補償等原因,這樣一來,不可避免的使土地使用年限縮短了若干年。 那么,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計算的?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12條規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最高年限為70年。”期限從土地使用者與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通常在土地出讓合同中有明確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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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土地的使用年限分為下面幾種,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以所在房產的土地使用權證所示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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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為商用水電費按商用算,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不可以簽戶口。住宅水電費按民用算,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而且,公寓交納的稅費和土地出讓金都比住宅要高,所以公寓的銷售價格要比住宅稍高。
公寓普遍的特點是位置于中心地段,一般以小戶型全裝修出
現。居住人群主要以長住的商務客群為主,看重的是便利的位置和準酒店式的居住體驗,同時比酒店低的租金。但也有極個別的是不同的產品是大戶型超豪華的產
品,但是客群只是層次更高,以家庭一起過來居住的長住商務客。這類人群通常只是住個一年半載的,所以對于酒店式的享受很在乎,同時對于有無燃氣供應,水電
是否平價并不在乎。由于帶有部分的投資屬性,所以小戶型,低總價就是很重要的特點。
從功能上來講,公寓要在保證基本居住功能的基礎上,更講究舒適性,功能的完備性、服務和結構的合理性。首先,單套公寓的面積要達到120平方米,這樣
它才能在室內功能分區上做得比較好,面積過小,就不能體現分區,那么舒適性和功能性就大打折扣了。而且,公寓的空間面積也應該大,這個空間面積主要體現在
層高上,早期的一般住宅,不太強調層高的問題。公寓的平面面積大了,如果層高不夠的話,容易讓人有種壓抑感,所以公寓一般要求層高在2.8米以上8。在配套上,公寓要達到24小時電梯和24小時熱水的標準。
在建筑質量和建筑標準上,公寓基本以板樓為主,通風性要好,陽光充足,其他的公寓和住宅沒有什么本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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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也分兩種的公寓式酒店他就只有經營權沒有銷售權,再就是公寓式住宅這樣的房子既可以辦公又可以住宅用。如果只是寫的單純的公寓的話那就有點麻煩了,什么都不屬于,房產權里沒有這個詞,要么住宅,要么公寓式住宅,再就是公寓是酒店,你只寫公寓,不行的,產權式四十年的沒錯不過 也有七十年的,關鍵是要知道你是做什么用才好建議你買哪種,好了希望可以一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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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產權是70年,但是是從開發商從政府拿到土地開始算起的,買房的時候咨詢售樓處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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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景領峰項目地處金楓路竹園南路南側,金楓路西側,處于蘇州市高新區與木瀆鎮交界處,直接接入蘇州地鐵一號線金楓路站出口。產權年限: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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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70年的,只要是住宅產權年限都是70年的,除非是商住房50年。廠房和商鋪40年!產權期過后要么續期,要么可能你那邊會新開發動遷。國家當會賠償您此刻房價比的損失費,不吃虧!不過你也不用擔心會動遷很少遇到的。動遷你還賺到了!!嘿嘿,這回答您滿意不?還有哪里不夠詳細請追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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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 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補的費用最多不會超過5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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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綜合用地土地使用權為50年使用年限,純住宅用地為70年使用年限。具體你可以看開發商的土地使用權證,使用年限從發商買地的時間算起。
另外,按照我國目前法律的規定,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土地使用人如果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續期。經批準后續期的,應當按照規定重新辦理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手續。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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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你買的是寫字樓,或者是小產權的房子。做辦公或者商鋪,娛樂醫療教育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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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的面積是建筑面積,包含公攤面積的。
房產證上登記的面積是建筑面積。建筑面積=有效面積+結構面積=使用面積+輔助面積+結構面積=結構面積+輔助面積+套內使用面積。
(1)建筑面積:指建筑物長度、寬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積再乘以層數。它由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組成。
(2)使用面積:指建筑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產或生活使用的凈面積的總和。
(3)輔助面積:指建筑物各層平面為輔助生產或生活活動所占的凈面積的總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樓梯、走道、廁所、廚房等。
(4)結構面積:指建筑物各層平面中的墻、柱等結構所占面積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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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五十年產權的住宅,其實是辦公用途的土地上建的住宅。這種住宅主要缺點,交易稅費高,約為10%左右,比普通住宅高多了。然后水電燃氣費用高,按商業水電費繳納,物業費也高,也是按商業物業費繳納。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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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樓是指這個樓的使用性質是商、住兩用,商住樓一般是底層為商場、商店、商務,其余為住宅的綜合性大樓。商住樓的土地使用性質為綜合用地,根據國家土地法規定,綜合土地的使用權年限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