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產贈與公證了,其費用會涉及到兩筆:一筆費用是公證費,房屋贈與的公證費收取的比例是受益總額的2%,但是不低200元。
還有一筆費用就是契稅=房屋評估價*1.5%;交易費:6元/平米;登記費:80元;評估費:評估額的0.5%。
最后一個環節就是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去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這個環節需要繳納的費用還有包括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
贈與的住房,再次賣掉。需要承擔評估費用千分之六,契稅3%,印花稅萬分之五,營業稅5.55%(滿五年持有可以免除),全額房價減去辦理贈與時候花費,這個價格20%的個稅。手續費幾百元。
以上稅費按照住房評估價計算和繳納。
贈與的話費用很高,評估費貌似按評估的房產價值收。贈與的公證費是百分之二的房產價值,過戶時候還有百分之三的稅費。辦理贈與公證可以附繼續居住條件。公證后必須雙方同意才可以變更
不如走買賣手續,不需要評估。房產定價的時候只要不低于該地區房產最低指導價格就可以。按最低指導價算出價值的百分之一就。
隨著國家將開征遺產稅的消息甚囂塵上,不少家庭為避開這筆有可能很高的費用都想提前把房子過戶給親人。
在房產過戶時談到的省錢,實際上省的是一筆契稅錢。房產過戶現在有3種方法,其中普通的買賣過戶最“省錢”,因為現在契稅暫時還減半征收,一般按照總房價的1%~2%繳納;以贈予的方式辦理過戶相對比較麻煩,選擇這種方式過戶要先到公證部門辦理贈予公證,然后對房屋進行評估作價和鑒定,之后才能辦理贈予過戶手續,這是花費過戶人時間最多、費用最貴也最麻煩的過戶方式;親屬間房產過戶還可以通過繼承方式或遺囑繼承方式變更房屋權屬,這種方式現在只用在房管局繳納房屋過戶手續的工本費就可以,不征契稅,應該是最劃算的。
根據《繼承法》規定,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房屋權屬,過戶手續只能在產權人去世后才可辦理,遺囑繼承也是如此。因為產權人在去世前可以隨時變更繼承人,所以這種方式現在雖然省錢,但最不容易得到保障。現在很多家庭采用出讓的形式辦理房產過戶,他們雖然簽訂了買賣合同,買房款卻是子虛烏有,而一旦家庭關系破裂,這筆買房款便成了焦點。“所以哪種過戶方式更劃算,關鍵得看哪種方式更合適自己?!?/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