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
一、 職工符合提取條件,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各一份和單位出具的加蓋本單位預留行政印鑒的《青海省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一式一份,并根據下列情形提供相關有效資料到中心申請辦理。 (一)離、退休
在以下情況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和購房契稅發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提供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規劃許可證,有效的工程概(預)算書。 二是離退休人員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購買住房。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商品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自住的公有住房、私產房等,職工個人需提供購房合同、購房交款憑證。 2、建造住房。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是可以提取的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購房發票; 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2.購買危改回遷房的,提供拆遷
要買房,裝修等才能取,要不就要等退休后才能取。 首先,提取公積金程序為: (1)職工提取公積金,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屬實后,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二聯)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