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計算的,是按抗震設防標準進行確定的。以下參考一下;1 抗震等級建筑物的抗震設防類別有關,建筑抗震設防類別的劃分,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的規定。
2 抗震等級建筑物的場地類別有關,按建筑抗震設防類別及場地類別確定用于確定抗震等級的烈度.
3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2001
6.1.2 鋼筋混凝土房屋應根據烈度、結構類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級,并應符合相應的計算和構造措施要求。丙類建筑的抗震等級應按表6.1.2確定。
注:1建筑場地為Ⅰ類時,除6度外可按表內降低一度所對應的抗震等級采取抗震構造措施,但相應的計算要求不應降低;
2 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時,應允許結合房屋不規則程度及場地、地基條件確定抗震等級;
3 部分框支抗震墻結構中,抗震墻加強部位以上的一般部位,應允許按抗震墻結構確定其抗震等級。
6.1.3 鋼筋混凝土房屋抗震等級的確定,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框架抗震墻結構,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若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傾覆力矩大于結構總地震傾覆力矩的50%,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級應按框架結構確定,最大適用高度可比框架結構適當增加。
2 裙房與主樓相連,除應按裙房本身確定外,不應低于主樓的抗震等級;主樓結構在裙房頂層及相鄰上下各一層應適當加強抗震構造措施。裙房與主樓分離時,應按裙房本身確定抗震等級。
3 當地,下室頂板作為上部結構的嵌固部位時,地下一層的抗震等級應與上部結構相同地下一層以下的抗震等級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三級或更低等級。地下室中無上部結構的部分,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三級或更低等級。
4 抗震設防類別為甲、乙、丁類的建筑,應按本規范第3.1.3條規定和表6.1.2確定抗震等級;其中8度乙類建筑高度超過表6.1.2規定的范圍時,應經專門研究采取比一級更有效的抗震措施。
4 砌體結構、排架無抗震等級;
5 應注意規范中對抗震等級的調整(特別是高規)
只要到頂的墻都有抗震能力,只是大小的區別,我們說的抗震墻指的是那些可以滿足地震條件下的墻體,在設計或者需要施工的時候要注意的地方,好讓這個墻的抗震效果更好。
或者你可以理解為只要房子有抗震要求。還有墻的抗震不是抗豎直方向的力,而抗的是水平方向的側位移。
我們平常說的抗震能力包括其他抗震構建,抗的都是水平方向的,而不是豎直方向的,這個也是為何板不需要考慮抗震的原因,因為不管哪個方向的水平力對于板都好幾米厚,剛度無限大。不過要是考慮9級-10級地震烈度的話板豎直也要考慮了
帶E字(不是e字)的鋼筋使用范圍,在GB50204-2002(2011版)、GB50666-2011、GB50011-2010、JGJ3-2012等規范里都規定得很明白,不是所有的構件都要。6度抗震設防區,100m高層剪力墻結構,地下室兩層, 地上結構抗震等級為三級 地下結構抗震等級分別是:地下一層為三級,地下二層為四級; 建筑結構抗震等級的一般規定 (1)多高層建筑結構的抗震措施是根據抗震等級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