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經費、沒有辦公場所,在獲得業主名冊、確定業主身份、依照規定開發商和物業應該向籌備組提供,但他們以各種理由拒不配合。不但面臨來自開發商的阻力,而且來自物業服務企業的阻擋。物業公司作為一個企業,肯定是要追求利益最大化,成立業主委員會去監督它、制約它,物業公司當然不愿意。部分開發商害怕業主大會成立后,業主委員會發動業主維權從而損害開發商既得利益。與此同時,因為目前不少樓盤的物業公司特別是前期物業管理公司都是開發商的子公司,為在保證物業公司利益的基礎上進一步保護開發商利益,不少開發商和物業公司也在聯合阻礙和拖延社區業委會的成立。這時,業主如果沒有政府的強有力的支持,就困難重重。因此,法律規定的指導是遠遠不夠的,并且有可能落為一句“空話”,有時還變成阻力。業主雖然人多,但很難行成凝聚力,也變成弱勢群體。如果法律規定業主委員會是政府牽頭組建,就不存在該問題了。
你好, 據了解,目前小區成立業委會至少面臨兩個難關。
第一關是名單難。5名以上的業主聯名向街道辦事處書面提出申請,成立籌備小組后,要告知開發商或物業公司在15日內將全體業主名單、地址電話等材料報街道辦事處,然后由街道在5日內將上述資料交予籌備小組。但實際上許多開發企業或物管公司以各種理由進行搪塞,不予配合。
第二關是找人難。按照要求,籌備小組要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擬好《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并在小區內明顯位置張貼公布,征求業主意見。還要組織發動業主自薦或推薦候選人,并將相關文件向業主張貼公布,其中《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還必須書面送達全體業主。但實際上,很多業主購房是用來投資、出租,要把選舉辦法送到所有業主手里,一個月內難以辦到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為什么大多數的小區都成立不起來業委會,這里面也有民族性在起作用,中國人是這個世界上最能隱忍的民族,只要能生存就還可以隱忍,除非到了有一天生存都是問題的時候才會爆發,而且個體的爆發是沒有意義的,只有群體的爆發才能改變現狀,成立不起來業委會就是因為還能生存下去,在大多數人都有這種想法的時候說什么都是沒用的,業委會是成立不起來的,等到大多數人都認為沒有業委會就根本生存不下去的時候,業委會自然就會成立起來的。國人為什么只會乞求而不是制約,那是因為他們壓根都在被別人制約,從來都沒當過主人,何談制約,只能習慣性的乞求。其實很多事情在中國都是反的,上到社會體制下到一個物業公司,本該是主人的人變成了服務者,本該是服務者的人變成了主人。記得有一個評論魯迅的話:如果魯迅活到今天,應該是一個什么下場,第一要么閉嘴,第二蹲監獄。所以有些話我就不說那么詳細了,我還是選第一閉嘴吧,總歸一句話大環境就是如此小環境還能好到哪去呢對吧,成立業委會的難度不亞于改變體制的難度,如果體制能改那么成立業委會還會那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