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基金是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房屋維修基金主要適用于房屋大修的,如果您的問題只是個別房屋的小修,是不能使用維修基金的。但是對于漏雨等小修的房屋維修費是包含在物業費里的,物業讓業主攤錢是不對的,除非合同里做了特別約定。專項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其籌集和使用必須經過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才可進行,物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挪用。但是像電梯、消防設施等涉及到公共安全的共有設施設備需要維修改造,可走簡易程序。經質檢、消防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書面確認,及業委會書面同意后,物業可以直接申請使用物業維修基金。具體到您的問題,如果涉及電梯,可以由物業經業委會同意直接申請使用。另外按規定,業主個人不可申請使用維修基金。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物業管理公司提出使用計劃,經業主委員會審核,業主大會批準后才能實施。您只有經業主管理委員會同意并取得業主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門或機構)辦理維修基金支用審核手續。審核手續辦結后,物業憑審核手續到指定銀行支取維修基金。最后,房屋維修基金一般歸全體業主共有,應設立一個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定期接受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檢查和監督。售房單位應當在為業主辦理房屋產權證書之前,將代收的維修基金移交給所在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代管。
先收集本社區的居民10%的簽字同意申請維修資金。然后您可以讓本社區的業主委員會主任和副主任去當地的建設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使用房屋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基金足額歸集到位,維修項目符合維修基金使用范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屆滿;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樓業主的,申請單位已事先征詢2/3以上業主的書面同意;涉及物管區域全體業主的,已經業主大會書面批準,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
1、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主要包括小區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具體來講,公共部位是指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而共用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
2、維修基金的管理:在業主大會成立前后,法律規定了兩種不同的管理主體和模式。在業主大會成立前,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代管。主管部門應當委托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并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業主大會成立后,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業主委員會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通知專戶管理銀行將該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劃轉至業主大會開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并將有關賬目等移交業主委員會。維修資金劃轉后的賬目管理單位,由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大會應當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制度。
3、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序:(1)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A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B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C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C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列支;E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F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2)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后的使用程序辦理:A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B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C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D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E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并報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建設主管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F業主委員會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G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另外,維修基金是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很高興回答您關于房屋維修基金怎么用的問題。房屋維修基金是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房屋維修基金主要適用于房屋大修的,如果您的問題只是個別房屋的小修,是不能使用維修基金的。但是對于漏雨等小修的房屋維修費是包含在物業費里的,物業讓業主攤錢是不對的,除非合同里做了特別約定。專項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其籌集和使用必須經過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才可進行,物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挪用。但是像電梯、消防設施等涉及到公共安全的共有設施設備需要維修改造,可走簡易程序。經質檢、消防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書面確認,及業委會書面同意后,物業可以直接申請使用物業維修基金。具體到您的問題,如果涉及電梯,可以由物業經業委會同意直接申請使用。另外按規定,業主個人不可申請使用維修基金。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物業管理公司提出使用計劃,經業主委員會審核,業主大會批準后才能實施。您只有經業主管理委員會同意并取得業主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門或機構)辦理維修基金支用審核手續。審核手續辦結后,物業憑審核手續到指定銀行支取維修基金。最后,房屋維修基金一般歸全體業主共有,應設立一個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定期接受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檢查和監督。售房單位應當在為業主辦理房屋產權證書之前,將代收的維修基金移交給所在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