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以下六點:
一是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公積金個人貸款,異地繳存期限可合并計算。
二是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20%,貸款期限可延長至退休后5年。
三是放寬住房公積支取條件,家庭直系成員中任何一位購買普通住房的,經本人同意并能夠提供有效證明,均可提取其他家庭直系成員的住房公積金。
四是開展區內異地貸款業務,在自治區區域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繳存地以外的地區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可向購房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異地購房貸款,并可憑購房手續申請支取本人及配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五是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六是優化貸款辦理流程。房屋產權登記機構應在受理抵押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抵押權登記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在抵押登記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發放。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拒絕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拒絕使用的,按不良行為記入企業誠信檔案。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于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后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希望可以幫到你
職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請: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和《住房公積金支取書》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審核辦理: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接到職工提取申請后,審核相關證明材料。對提取條件及所附材料有疑問的,可以進行復核。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理職工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對于準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按規定辦理提取支付手續。
提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提供的材料:
1、申請人和配偶及符合條件參與計算額度的直系血親的身份證復印件;
2、申請人和配偶及符合條件參與計算額度的直系血親的戶口簿復印件;
3、符合規定的購房合同原件;
4、房價20%或以上的購房預付款發票;
5、借款申請表(配偶及參與計算額度的直系血親同意使用其住房公積金的,須在借款申請表上簽字);
6、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條件參與計算額度的直系血親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號;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