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是合同,協議時沒關系的,而且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定金退的時間說不準,因為必須再有人看上你的房子,然后他付了定金才能還你的,開發商收了錢是不會再吐出來的,就是東墻補西墻,
大多數開發商定金是不退的。這種定金或訂金的約定,對買受人極為不利,使買受人在簽約時處于受制于人的境地,買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壓力下,違心地接受開發商的不平等條款,自己的真實意思也不能體現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則
這個要看你買房的時候是怎么說的了,一般的都是可以的吧。
1.如果已經網簽了,就必須撤銷,不要1萬元不買房了也要撤銷。具體撤銷手續各地政策不同。 2.欠款協議是生效的,這種情況嚴重時可以起訴你咋騙的。 3.目前解決方法,先要解約,解除你購房的合同,在按合同條款進行追償違約,
可以的!“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確的概念,它是履約保證。”如果消費者違約,定金不退,如果賣方違約,就要雙倍賠付定金。但是,“訂金”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訂金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視為預付款。”若賣方反悔,無需雙倍賠償,買房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