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證不全的現房不可以買,原因如下:
(一)土地性質不合法的風險
在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又未辦理土地征用手續,即所謂的“鄉產權”房。這種情況下賣房不合法,因為國家明確規定不能在集體土地上進行商品房開發。但建房是否合法須視其規劃手續是否齊全來判斷。
(二)土地使用權不合法的風險
在城近郊區,有的樓盤已具備入住條件,也有規劃、施工手續,卻未辦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究其原因,大半出在土地上,即尚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因而不能按正常手續進行銷售。對于這種情況,建房本身合法,但賣房不合法,開發商須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后,才能辦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進行銷售。
(三)工程建設手續不合法的風險
有的項目,規劃、施工手續有瑕疵,沒有規劃證和施工證,即是違法建筑。這種情況下,建房就不合法,當然賣房也是非法的。如果不能補辦工程建設手續,則面臨的后果是最嚴重的,即有被拆除的風險。如僅僅是建設手續的問題,有時交了罰款后也能補辦手續,從而使其合法化;但如嚴重違背了城市規劃,被拆除也并非沒有可能,偶爾也會出現。實際操作中與有關主管部門的執法力度也有關系。這種情況,購房者最應小心,一般不要購買。
(四)施工進度沒有達到規定要求就銷售的風險
這種情況下,開發商往往采取所謂內部認購的方式銷售,即先收取一定的認購金,等獲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后再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對于這種情況,建房是合法的,但賣房不合法,須待施工進展到規定程度,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時才能銷售。相對于現房而言,期房的風險本身就很大,而提前銷售,風險又在期房的基礎上大大增加了。而有的項目尚未開工甚至尚未完成拆遷就開始銷售,風險就更不用說了。如果您確實要購買的話,則對開發商的資信審查尤為重要。
不能買,風險太大了 一般情況下,五證的取得順序是:
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它嚴格限定土地使用范圍、邊界和占地面積;
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它限定本規劃地塊上所建建筑物的功能類別;
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四、《國有土地使用證》,它決定房屋是否擁有產權;
五、《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擁有此證的房屋才能合法買賣。
希望能幫到你
一,五證不全的房子不能購買的,辦理不出房產證,不能辦理獨立的房產證,到后期面臨拆遷補償時,是不能保障購房者的合法權利的。
二,五證: 第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國土局),第二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局), 第三個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局), 第四個是《建設工程施工證》(建設局), 第五個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管局)。
三,預售證是五證里最后一個辦理的證件,是房管局負責審批辦理的,可以直接電話咨詢當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員,如果預售證已經辦理出來了,說明該小區的五證是齊全的,可以放心購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