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用建筑。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 第
一、房屋折舊的年限: 鋼結構:生產用房70年,受腐蝕的生產用房50年,非生產用房80年; 鋼筋混凝土結構(包括框架結構、剪力墻結構、簡體結構、框架--剪力墻結構等);生產用房50年,受腐蝕的生產用房35年,非生產用房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1,車棚不屬于稅法中所稱的“房產”,無須繳納房產稅。2,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或租金作為征收對象。3,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變電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磚瓦石灰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