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興為你回答。
一、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二、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于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三、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后,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四、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一、辦理二手房過戶手續所需要的文件資料賣方所需文件:
1、身份證明(外地戶口需暫住證);
2、房產證;
3、網簽的房屋買賣協議;
4、稅費繳納證明。
買方所需文件:
1、身份證明(外地戶口需暫住證);2、網簽的房屋買賣協議;3、稅費繳納證明。
二、本人不能到場辦理過戶手續的可以委托別人辦理如果買賣雙方的當事人不能到場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法律規定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賣方委托他人辦理必須提供經過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買方可以手寫一份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和時間,可以不辦理公證手續。
三、房產過戶后由銀行放款,不需要買方另行授權以貸款方式支付房款,銀行放款的時間在辦理房產過戶之后。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