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 />
小孩子上戶口的具體要求如下: 1、子女落戶,需要民政局登記時的《結婚證》 2、子女出生時醫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證明》 3、計生辦出具的《獨生子女證明》 4、父母任意一方(落戶方)的單位戶籍員出具的
準生證、出生證、結婚證、戶口薄,還要一個上環或者結扎證明吧,這一個可能不同地方不同,有關系也可以不要這個。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
你戶口是本地的話,需要如下材料: 1、夫妻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2、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 3、你們的房產證 帶齊這下材料就可以去派出所給孩子辦理落戶手續了
第一,父母雙方的身份證。父母雙方的身份證要帶好,不同地方,也有不需要身份證的。 第二,結婚證。需要帶父母的結婚證,有些地方只帶一方的結婚證即可。 第三,出生證。孩子的出生證明必須帶好。 第四,準生證。帶著在街道辦事
到戶籍部門,一般是在父母雙方中一方的戶籍所在部門,要到出生證、戶口本等相關證件。 各地戶籍政策并不一樣,建議直接到要落戶所在地戶籍部門辦理確認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